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要求,现统计各高校与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及广东省所属高校(企业)开展校际(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情况,联合培养形式分为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导师互聘、协同创新、合作交流及其他方式。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辽宁省高校与五省所属单位开展研究生培养合作情况统计表》,并于8月4日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邮箱(yjsxy@dlp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孙芳86324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