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育单位:

    依据《吉林师范大学指导教员与研讨生互选管理规则》的请求,现展开2021级全日制研讨生与指导教员互选工作,详细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条件

1.参与互选的导师应为《吉林师范大学研讨生指导教员名单》中的教员。被暂停招生资历的导师不能指导研讨生。退休导师准绳上不再指导研讨生。

2.参与互选的学生为2021级全日制研讨生,包括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及留学硕士研讨生。

二、互选准绳

1.研讨生导师所指导专业应与《吉林师范大学研讨生指导教员名单》中所属专业分歧,不能跨学科(范畴)指导研讨生,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科(范畴)总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不超越3个,指导研讨生总数不超越10人。

2.每名专业学位研讨生需同时装备校内、校外导师各1人,专业学位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研讨生,主要担任研讨生专业理论才能的培育和进步。每位校外导师指导研讨生总数不超越10人。

三、工作请求

1.依据《吉林师范大学指导教员与研讨生互选管理规则》(附件1)认真组织师生互选工作,举行开师生见面会。各培育单位要确保研讨生对指导教员的研讨方向、研讨成果等方面有充沛的理解。因防疫请求不能参与线下互选的研讨生及校外导师,可依据详细状况由学院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停止互选。

2.研讨生填写《吉林师范大学2021级学术学位研讨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2)或《吉林师范大学2021级专业学位研讨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3)。

3.各培育单位按学生类型分别填写《吉林师范大学2021级学术学位研讨生指导教员分配表》(附件4)、《吉林师范大学2021级专业学位研讨生指导教员分配表》(附件5),于10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pyb5121@126.com。附件2、附件3由各培育单位存档。

联络电话:培育办公室0431-81765121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434-329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