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照《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京字[2014]1号)规则,现展开2021年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请各学院分离本单位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准绳,依照个人申请、院系初审、学院评定、院内公示的程序,评定学业奖学金。
2021年9月24日前将《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研讨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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