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优良学风建设,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杜
绝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学位人员的
学位论文将全部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
制、清华大学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
行检测。
一、检测对象
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未经检测者不得进行
学位论文盲评。
二、检测程序
1、各学院可在预答辩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全文,
word 格式,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进行检测。
2、各学院须在盲评前 3 天,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全文,
word 格式,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交研究生处,检测合
格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由盲评专家进行评阅。
3、各学院须在答辩结束后,将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全
文,word 格式,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交研究生处,电
子版必须与提交存档的纸质版在格式及内容方面完全一致。
三、检测结果处理
1、预答辩前检测结果仅提供给学院及学生进行参考。
2、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前检测结果在 20%以上的延期一年
进行答辩申请,检测结果在 15%-20%的延期半年进行答辩申
请;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前检测结果在 30%以上的延期一年进
行答辩申请,检测结果在 20%-30%的延期半年进行答辩申请。
3、答辩后检测结果在 15%以上博士学位论文、20%以上
的硕士学位论文,取消答辩成绩,延期半年进行答辩申请。
4、研究生处将对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进行抽样对
比,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毕业及授予学位资格。
四、附则
1、检测结果指去除本人文献的文字复制重合率。
2、本办法适用于自公布之日后进行开题的学位论文。
3、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