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育机制变革,完善研究生赞助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 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依据《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暂行方法》(津理工研究生〔2016〕10号)文件精神,2021-2022学年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展开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
申请人自愿竞聘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但凡契合“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暂行方法”中请求的根本条件,学有余力的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岗位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一、报名、选聘工作布置如下:
1、需求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填写相关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3, 附件4),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交到本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停止初审,初审合格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报送到自己所申请部门。
2、选聘阶段,经过初审的申请人在规则时间参与用人部门的统一选聘。
3、用人单位按岗位请求,择优录取,肯定录用人选后,将详细岗位聘任结果9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4、岗前培训阶段,详细由用人单位布置。
5、2021年9月开端正式上岗。
二、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
各用人方担任对所聘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上月工作的绩效停止考核,并将考勤汇总表(附件5)于每月3日之前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考勤签到表(附件6)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助管、助教岗位津贴规范为每月400元,助管岗位请求每周三个半天,每月10日左右经过银行卡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
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助教、助管两种岗位中的一种岗位。本学年不设置辅导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