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邱均平颜金莲研究生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杭电研〔2021〕149号),经个人申请,学院(部门、研究院)推荐,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现将我校“邱均平颜金莲研究生教育奖励基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11月10日-11月1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86919139
电子信箱:86919139@hd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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