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关于报送2021年11月考勤的通知

长江大学关于报送2021年11月考勤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请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实践状况,11月26日前报送10月21日至11月20日考勤状况,按请求填写《长江大学2021年11月考勤报表》,单位担任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版报人事处人事科。详细请求如下:

1.各单位要在报送的考勤表格上填写序号,以便核实教职工数量;

2.各单位要在表格后面汇总不在岗人员的信息,并注明事由和时间;

3.各单位要精确、真实地报送考勤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当月人员异动信息;

4.各单位要严厉执行请、销假制度,请求请假人实行手续,请假手续要依照审批权限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5.在岗人员是指全职在岗人员,凡经批准在外学习、进修的人员,未经人事处同意提早回校的,各单位不可视为在岗;

6.凡未经组织部、人事处批准,互换单位或岗位的人员,按原单位或岗位报送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