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培育单位:

      为鼓舞研讨生刻苦学习、乐于贡献、开辟创新、德智体全面开展,学校决议对2020-2021学年中,在思想道德质量、学习成果、科学研讨、社会理论、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讨生及研讨生干部予以惩处和奖励。其详细评选方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籍研讨生,且档案已转入学校。

二、参评条件

(一) 根本条件:

1、坚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征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道路、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学问,努力进步为人民效劳的身手。

2、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根本道路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学院党组织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风端正,学习勤奋,刻苦研究,成果优秀,富有创新精神,酷爱所学专业,有较强的剖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才能,有较强的创新认识,学习成果优秀。

4、有较强的法纪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可以团结同窗,积极参与社会理论、文体科技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集体观念强。

5、近三年未遭到校纪校规处分。

(二)参评优秀研讨生者还应具备的条件:

1、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2、学习勤奋,成果优秀,学位课均匀成果85分以上。

3、二年级及以上的研讨生需公开发表至少1篇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学术会议交流论文)或至少获得一项专利。

(三)参评优秀研讨生干部者还应具备的条件:

1、担任班级以上且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研讨生干部。

2、学习成果较好:学位课均匀成果80分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指导和谐和才能,主动承当社会工作,热心为同窗效劳,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突出,大众根底好。

留意:一名研讨生只能参评一个项目。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评选的优秀研讨生名额不得超越学院在校研讨生人数的5%(不含2021级重生);优秀研讨生干部名额准绳上不超越在校研讨生学生干部人数的10%。

四、评选方法

(一)优秀研讨生评选

契合参评条件者,须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讨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参评支撑资料(参与学习、科研、理论、文体等活动的表现及成果),报学院评审;

1、自即日起,各学院布置发动、组织评选,民主评定,经各学院研讨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各学院党政主要担任人签署意见后,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优秀研讨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讨生处审核;

3、研讨生处组织终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研讨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校审批。

(二)优秀研讨生干部评选

1、契合参评条件者,须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讨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参评支撑资料(述职报告等),于2021年11月24日之前报送研讨生处;

2、由校研讨生团总支组织参评人员召开会议并停止投票,坚持公正公开的准绳,在民主评议的根底上,将投票结果报研讨生处;

3、研讨生处组织终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研讨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校审批。

五、其他

(一)学校正取得“优秀研讨生”、“优秀研讨生干部”称号的研讨生颁发荣誉证书并恰当给予奖励。

(二)凡取得奖励的研讨生,如事后发现有故弄玄虚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本通知解释权属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