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开展科研机构、驻外研究机构年度评估的通知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开展科研机构、驻外研究机构年度评估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增强科研平台建立,理解和控制我校科研机构、驻外研讨机构本年度的开展状况,依据《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方法》(东北财大校发〔2016〕2号)、《东北财经大学驻外研讨机构管理方法》(东北财大委发〔2019〕4号),现对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驻外研讨机构本年度建立状况停止年度评价,同时承受拟成立非独立建制科研机构申请,以及现有科研机构严重事项变卦申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研机构将予以撤销

1.连续三年无任何科研成果或学术活动,曾经名存实亡的科研机构;

2.评价未达标且未按学校请求整改的,或连续两次评价未达标的科研机构;

3.无故未参与年度评价的科研机构。

二、资料提交

1.参与年度评价的各类机构需根据相关管理方法请求,总结2021年工作状况,撰写本机构年度报告,并制定2022年的工作方案。

报告模板及排版请求见附件1,字数不限;依托单位及担任人相同的机构,能够兼并撰写。

驻外研讨机构需同时填写《东北财经大学驻外研讨机构考核评价表》(附件2)并提交佐证资料。

2.拟申请成立非独立建制科研机构的单位,请填写《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根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依照《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方法》第十三条规则的内容,提交科研机构成立申请,依托单位指导签字并盖章。

新办研讨机构担任人准绳上不能兼任其他研讨机构担任人。

3.现有非独立建制科研机构有因故变卦机构称号、机构担任人、变卦主要成员、调整研讨方向、主动撤销机构等严重事项变卦的,请填写《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严重事项变卦表》(附件4),所在单位指导签字并盖章。

三、资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仅需提交各资料电子版,需签字盖章的提交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不需提交纸质版资料。

2.电子版资料请登录科研创新效劳平台,在“资料搜集方案中”找到对应栏目在线提交。

3.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联 系 人:王大宇 王俊

联络电话:0411-84710335


附件: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