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位点建设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位点建设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学位点及其所属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1〕2号)精神,按照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为了强化学位点运行过程管理,总结学位点建设成效,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位点建设质量报告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2021年度学位点建设工作情况填报附件1《浙江海洋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附件2《浙江海洋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成果审核汇总表》2021年度学位点建设质量情况汇报会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224下班将所填报材料电子稿通过OA邮箱发陈诗慈老师,书面稿签字盖章交行政楼210办公室。

如有疑问联系研究生院学科管理办公室陈诗慈老师联系电话:0580-255260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