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收优质生源,进步生源质量,依据学校研讨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请求和有关规则,现就2021级研讨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经过引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讨生、直博生。
2.第一意愿(不包含调剂生)报考我校、生源为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建立高校或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吉林农业大学或其他具有硕士学位受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其他未取得硕士学位受权高校的局部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规范及比例

三、成果核算及排序准绳
1.引荐免试生按100%比例肯定;
2.一意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学生:
(1)生源为985高校、211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100%比例肯定。
(2)生源为“双一流”建立高校或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100%比例肯定。
(3)生源契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吉林农业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其他具有硕士学位受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③未取得硕士学位受权的高校,但学习成果在本科所在班级排名前5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按录取人数的15%比例评选。按总成果排序,总成果=(初试成果总分/5)×70%+(复试成果总分)×30%。
四、评选程序
1.引荐免试生由学校依照录取和报到状况直接肯定。
2.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建立高校或学科、本校或具有硕士学位受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依照比例评选。
3.其他未取得硕士学位受权的高校、但学习成果在本科所在班级排名前5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期间学习成果单及相关证明资料(需注明自己学习成果排名,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在规则时间内提交到研讨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与其他学生一同由学校依照比例评选。
4.获奖学生名单在研讨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参评研讨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研讨生院提出申述;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核肯定。
五、其他
1.此次评选范围为:正常入学报到并获得硕士学籍的学生。
2.学生生源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2021年接纳的引荐免试生中专项方案人员,待入学报到并获得硕士学籍后发放奖学金。
附件:学习成果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