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39号),经2021年1月1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对新增导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止。
有不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向学位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以示负责)。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8409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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