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调整办法2021年按照教育部“2021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条例”和“2021年北京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计量、优惠录取、优待而非滥用”的原则。如果我校部分高校的招生专业不够,建议在校内接受转学,教育部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政策,接受本院和院系同类科目的考试。
学生转学代理人的具体工作方法,应当详细说明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核和咨询方法等,并在学院学系网站上公布前,报送学校复核录取领导小组。经审批,严格执行配药工作方法。(一)申请我校第一次自愿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校内调校。转学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1)符合专业入学要求;(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试专业复试的基本分数线;(3)招生专业与第一志愿考试专业相同或相似,应与第一志愿入学考试专业相同或相似。
在同一学科范畴内;(4)第一试验科目与专业第一试题相同或相似,其中国家统一考试科目相同。企业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学硕士和审计硕士的志愿人员,可以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互调,但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到上述五个自愿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律)专业的专业,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申请“少数民族高级骨干”
“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移到该计划之外的招生,未申请考试的,不得转到该计划入学。申请“退役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课程的考生,申请入学总计划,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被录取的学科类(专业学位类)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离退休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包括强军计划和西藏援助计划)不得调动。申请临床医学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考生,可根据有关政策转学到其他专业,并可申请其他专业(包括医学)。

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整、复查、录入等后续操作)。转学复试报名结束后,系应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政策,确定复试学生名单,经审批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所公布的信息项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人数、第一次考试各科成绩、总分等)。转到建议的入学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人数、初步考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等)

科目考卷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需要,考生可在报名时填写电子邮件,申请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单。每位考生只可申请第一次考试成绩单一次。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4月7日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调整办法2021年按照教育部“2021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条例”和“2021年北京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计量、优惠录取、优待而非滥用”的原则。如果我校部分高校的招生专业不够,建议在校内接受转学,教育部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政策,接受本院和院系同类科目的考试。
学生转学代理人的具体工作方法,应当详细说明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核和咨询方法等,并在学院学系网站上公布前,报送学校复核录取领导小组。经审批,严格执行配药工作方法。(一)申请我校第一次自愿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校内调校。转学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1)符合专业入学要求;(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试专业复试的基本分数线;(3)招生专业与第一志愿考试专业相同或相似,应与第一志愿入学考试专业相同或相似。
在同一学科范畴内;(4)第一试验科目与专业第一试题相同或相似,其中国家统一考试科目相同。企业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学硕士和审计硕士的志愿人员,可以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互调,但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到上述五个自愿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律)专业的专业,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申请“少数民族高级骨干”
“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移到该计划之外的招生,未申请考试的,不得转到该计划入学。申请“退役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课程的考生,申请入学总计划,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被录取的学科类(专业学位类)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离退休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包括强军计划和西藏援助计划)不得调动。申请临床医学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考生,可根据有关政策转学到其他专业,并可申请其他专业(包括医学)。

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整、复查、录入等后续操作)。转学复试报名结束后,系应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政策,确定复试学生名单,经审批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所公布的信息项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人数、第一次考试各科成绩、总分等)。转到建议的入学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人数、初步考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等)

科目考卷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需要,考生可在报名时填写电子邮件,申请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单。每位考生只可申请第一次考试成绩单一次。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