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9〕93号),在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基础上,经学科、学部评审推荐,学校共评选出闫丽等77名博士生获得2021年资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yjsyxwb@zj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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