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 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委托”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服务教育决策,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委托”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关切、省教育厅关注、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参看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2)“重点委托”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委托”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4)申请其他省级课题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课题。
三、申报程序
2021年度“重点委托”申报工作由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厅直属单位、相关研究机构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教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重点委托”课题实施限额申报,各单位要参看《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委托”课题限额申报数量表》(详见附件),按限额数量推荐,认真组织评审,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避免重复申报,控制同指南课题的申报数量。
四、材料要求
2021年度“重点委托”课题申报工作采取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之前发送至397012621@qq.com,
经校内评审通过后,进行线上申报,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线上申报地址为 http://221.8.23.124:8082;纸质材料需经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系统下载打印,报送《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四份,于9月10日之前报送至南岭校区319室。联系人:程娜,电话:85267941。
五、结题要求
“重点委托”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决策咨询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基于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扎实的调查研究,有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出有创新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万字;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结题采取现场答辩鉴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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