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请引荐有关专业学位研讨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学位办〔2021〕22号)和《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度有关专业学位研讨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引荐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1〕4号)请求,请契合引荐资历的学院按请求认真组织展开引荐工作,法律、新闻与传播、农业、药学、公共管理和艺术等6个专业学位研讨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应学院限额引荐1人。
请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委员引荐汇总表、引荐表(详细表格见附件)一式5份报送研讨生院(其中一份纸质稿需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exiaoying@zjut.edu.cn。研讨生院汇总后遴选肯定引荐人员报送至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络研讨生院何晓英,联络电话:0571—88320364。
浙江工业大学研讨生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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