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药学院 2021年硕士研讨生招生调剂工作施行细则
为实在做好硕士研讨生调剂工作,药学院研讨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在学校研讨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讨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施行。
一、接纳调剂考生的根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方案考生。
2.契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果契合第一意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域(一区)的全国初试成果根本请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意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准绳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入考生报考的学科门类为医学类。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准绳上应相同。关于外国语科目,只承受初试为英语的考生。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意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分歧。
7.只接纳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调剂
二、遴选准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权衡、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准绳,严厉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则》肯定的考生调剂根本条件和请求,展开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整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果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接纳调剂专业及时间
(一)可接纳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称号 | 方案调剂招生 |
100702 | 药剂学 | 4 |
100704 | 药物剖析学 | 9 |
100706 | 药理学 | 7 |
(二)接纳调剂的时间
药学院初次开启调剂系统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6:00至2021年4月7日8:00。请登录“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调剂效劳系统”关注接纳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请求
1.本单位接纳一切调剂考生(包括接纳外单位和本单位调剂考生)均经过“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调剂效劳系统”停止。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与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端前24小时完成资历检查的资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请求与一意愿考生复试内容请求分歧。详情见《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讨生复试录取方法》。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依照《辽宁大学药学院复试工作施行细则》执行。
学校研讨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讨生院停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视
学院研讨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停止指导与检查,严肃处置违纪违规事情。
辽宁大学药学院研讨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69
本施行细则由药学院担任解释,好像国度、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则存在抵触,按国度、辽宁省关政策规则执行。
辽宁大学药学院
二○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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