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作布置,现启动2021年度研讨生自主创新基金国际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校硕士、博士研讨生。到达“国度公派留学”条件的研讨生可优先赞助。赞助期限普通为6至12个月,赞助金额为3-5万元/项。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约请信)、外语程度证明(按国度公派出国留学外语程度请求)、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学习方案、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义务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布置
(一)2021年9月2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3)及申报项目所需支撑资料。
(二)2021年9月22日前,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指导小组组织初审,肯定引荐项目汇总后报研讨生院。
(三)2021年10月上旬,研讨生院组织专家停止评审,审核后对拟立项项目停止公示。
(四)肯定立项项目的担任人向研讨生院提交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见附件4)。
三、派出及管理
(一)派出手续。获立项赞助的研讨生应携电子机票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签证复印件、拟留学单位约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外文版及中文翻译版)、中文学习方案前往研讨生院培育办公室(研讨生院105)办理赞助手续,持赞助手续前往校财务处办理前期赞助经费。
(二)项目管理。交流期间获立项赞助的研讨生需按请求提供至少一次学习研修状况报告表(见附件5)。研讨生交流终了回国后,须在2周内携境外学校约请信(录取通知书)、国际往复机票登机牌、国际交流项目研讨生学习研修状况报告表前往所在学院报备,待所在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指导小组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后,持回国报备资料、研讨生自主创新基金结题报告(见附件6)、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7)前往研讨生院培育办公室(研讨生院105)办理赞助手续,持赞助手续前往校财务处办理剩余赞助经费。
(三)经费运用。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医疗保险费、书籍材料费、电话费、实验费等。在境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依照国度公派留学补助规范的80%补助,不再另行报销境外发票。补助天数按国际往复机票的时间为准,不得超越项目赞助限额。超出局部商导师同意后可从研讨生导师项目经费支出。
(四)派出期限。获立项赞助的研讨生的国际交流资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请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者,其交流资历将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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