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相关硕士研讨生:
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是及时发现和纠正论文阶段的问题和缺乏、保证研讨生按期完成论文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标准和增强研讨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强化过程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现将中期检查相关请求通知如下:
1. 中期检查为硕士研讨生培育的必修环节。两年毕业的硕士研讨生的中期检查应在第三学期末(12月底以前)完成,两年半毕业的研讨生应在第四学期末(6月底以前)完成,其他时间毕业的研讨生应在第五学期初(9月底以前)完成,硕士研讨生从中期检查到论文辩论的时间距离准绳上不少于五个月(2019级起,中期检查占1学分,成果不计入GPA)。
2. 中期检查的请求及考核方法等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讨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施行细则》(北化大校教发[2017]25号)。
3. 研讨生中期检查经过后需将相关信息录入研讨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检查相关资料将存入研讨生学位档案。
4. 各学院在每学期末将中期检查成果单统一报送研讨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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