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各隶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实在增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完善我校研究生管理及赞助体系,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发动部<关于印发学生赞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学生赞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1〕51号)》文件精神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方法(2021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1〕58号)等相关请求,分离我校研究生培育实践,现将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珠海校区,各研究生培育院系,各隶属医院,研究生院。
二、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助管”岗位由各研究生培育单位分离工作实践依据实践状况设置申报,需按请求填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复核审批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助管”岗位信息停止复核,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指导小组上会讨论审批。各研究生培育单位依据审批后的岗位展开助管工作。
(三)岗位考核
各设岗部门依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施行细则》,于每年9月上旬前完成“助管”考核,并将考核状况汇总报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料请求
各申报单位请于9月17下午17:00前将《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交研究生院(附件2电子版请发至邮zyyanjiusheng@163.com)。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工作内容、详细请求、经费管理与发放以及考核等相关内容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施行细则》。
2.珠海校区请依据实践状况,参照以上内容执行。
若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51-2864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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