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2021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中止,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博士、硕士
根据《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岛大学研讨生学籍管理规则》及培育方案的相关规则,契合学位论文争辩条件的研讨生可申请2021年冬季学位论文争辩,经过争辩者予以毕业,同时按学位授予恳求申请相应学位;往届已毕业但未取得学位、在规则修业年限内已抵达授予学位恳求的研讨生可申请学位。
2.学士
凡契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我校各类本科毕业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则申请学士学位。
二、时间布置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2021年冬季研讨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布置》(见附件)的时间中止。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布置见教务处通知。
三、工作流程
经过预争辩的博士、硕士研讨生经导师同意后,向培育单位提交争辩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内部学位论文”的研讨生须在提交争辩申请的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青岛大学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各学院(部)要逐级审核申请人的学分、课程及论文研讨情况等,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学位论文争辩资历审核情况汇总表》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统计表》。
为保证各环节申请材料提交、审核、报送工作的顺利中止,请研讨生本人、学科、学院(部)务必按照工作日程中的时间恳求完成各项工作。
有关参照文件、填写表格及工作流程等最新版电子材料详见《2021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下载地址:→学位工作→下载专区→《2021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
四、有关恳求
研讨生学位论文是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学位申请者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研讨生学位论文是研讨生培育质量的集中表现和重要载体,其质量上下关键取决于导师的严厉恳求、学生的潜心投入、学院的审核把关。
作为研讨生培育的第一义务人,研讨生导师务必高度注重,严厉恳求,精心指导,真实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坚决根绝问题论文。根据学校有关规则,申请争辩研讨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将作为导师上岗资历确认和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
申请论文争辩的研讨生,务必端正态度,注重学位论文撰写,恪守学术规范,潜心投入时间精神,深化研讨精心打磨,为自己的研讨生阶段学习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各有关学院(部),务必高度注重学位论文争辩和学位授予审核把关工作,严厉执行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健全本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真实保证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
特此通知。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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