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舞研讨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开展、追求杰出,充沛发挥典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惩处德、智、体、美全面开展的优秀研讨生,促进研讨生培育质量的进步,决议展开2020-2021学年研讨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根本修业年限内2019级、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生、硕士生。
二、评选类别及比例
1.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
(1)优秀研讨生
(2)优秀研讨生干部
(3)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会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学年内优秀研讨生、优秀研讨生干部、各类单项奖同一名研讨生不得反复取得。
三、评选条件
(一)研讨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装备齐全,亲密配合,以身作则,可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班构成一个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集体,构成一种思想进步、发扬正气的班风,能发明性的组织好经常性政管理论和形势政策的学习讨论,经常展开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种教育、科技、文体、社会理论、意愿效劳等活动。参与人数比例居同年级前列,同时班级内部经常组织展开各项有助于学生思想进步、学习进步、身心安康的丰厚多彩的课外活动。
3.学风端正,学习、学术气氛浓重。全班同窗学习勤奋,认真看待每一个学习环节,尊崇教师,主动配合任课教员做好教学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在当年考试中无作弊现象。
4.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以严谨、踏实的态度停止论文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5.纪律严明,严厉恪守国度法令、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是非观念分明,对不良现象勇于批判。学年中全班没有受正告及以上处分的同窗,全班累计遭到校、院通报批判次数不超越两人次。
(二)研讨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根本条件
(1)酷爱社会主义祖国,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努力学习中国特征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怀国度大事,具有较高的政治醒悟。
(2)积极参与学校、研讨生院(部)及各党团组织、研讨生会、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认真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3)团结同窗、尊崇师长、酷爱劳动、文化礼貌,得到班级多数同窗的反对,模范地恪守国度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道德涵养,勇于同奉公守法的不良现象做斗争。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学年累计病事假时间不超越十天。
(5)学习目的明白,学习态度端正,恪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果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才能和创新精神。
2.优秀研讨生
(1)优秀博士研讨生满足根本条件的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课程成果学分绩点8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
准绳上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内外高程度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国内中心期刊、国际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作为项目主研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经过省、部级以上审定,结论为国内或国际先进程度。
(2)优秀硕士研讨生满足根本条件的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课程成果学分绩点8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
准绳上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内中心期刊、国际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及以上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被录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或作为项目主研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经过省、部级以上审定,结论为国内或国际先进程度。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专业理论考核成果应为良好及以上。
3.优秀研讨生干部
优秀研讨生干部满足根本条件的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1)优秀研讨生干部取得者须是学校、学院两级研讨生会干部;各研讨生党、团、班干部;各研讨生社团主要担任人(任期满一年及以上,以注册备案为准) 。
(2)工作积极肯干,认真担任,热心为同窗效劳,在同窗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工作效果好。
(3)有较强的工作才能,工作动机正确,组织观念强,严厉请求本人,可以很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盲目维护校园稳定。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酷爱所学专业,学习成果优秀,在学习、日常行为和科研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窗中有较高威信。
4.单项奖
(1)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年度内研讨生学术科技成果遭到校级以上组织奖励者。
(2)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集体竞赛第一名或个人前二名。
(3)社会活动先进个人:在社会理论、社会公益、疫情防控和青年意愿者活动、担任重生军训教官、大学生创业和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四、资历检查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历。
1.违背四项根本准绳,损伤社会和学校名誉者;
2.违背校纪校规,遭到学校通报批判;受正告(含正告)以上处分或遭到治安管理处分者;
3.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无合理理由,拒不执行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者;
5.其他校院学生管理部门认定不应该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的事项。
五、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
各单位组织停止班级考核,肯定契合研讨生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依照分配名额肯定初步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单位提交学校。依据各单位引荐的初步名单,研讨生工作部对获奖状况停止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全校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研讨决议。
2.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由个人申请,提交班级、团支部民主引荐,各学院依据名额分配肯定初步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单位提交学校。依据各单位引荐的初步名单,研讨生工作部对获奖状况停止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全校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研讨决议。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10月11日前将先进个人评选状况一览表、先进班集体注销表加盖单位公章报研讨生工作部(行政楼202)。先进个人评选状况一览表、先进班集体注销表(电子版)发送到sdkdygb@sdust.edu.cn。
联络人:王凌云,电话:8605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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