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施行方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与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普通博士生、2019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曾经到达中期考核时间请求,因各种缘由尚未停止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经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与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阐明)。
二、中期考核的请求
请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对询结果汇总”根底上添加备注栏构成“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提交南王儒教师(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811室),电子文档请发yjsy_pyc@zju.edu.cn。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11月15日前完本钱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完毕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经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知名单,调整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局部发放规范。
四、中期考核资料的归档
请将经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
五、岗位助学金发放规范的调整时间
经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规范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六、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阐明
学校正德才兼备、潜能突出的博士生停止鼓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经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历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越参评人数的20%,赞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详细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七、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置
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施行方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2019级直接攻博生、2020级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如分流为硕士生,“估计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6月30日或之后。请各学院(系)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置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同递交至研究生培育处。
八、“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运用阐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教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自己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担任人)。
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经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经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能够参与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
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正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正,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正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置意见表”系统导出途径:学生提交博转硕申请→学籍→学籍异动→异动打印→查询→处置意见表。
九、其他
请将本次中期考核总结及《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请各学院(系)依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定的施行细则认真组织展开中期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进步博士生培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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