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育环境,实在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依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方法(试行)》(浙理工研学〔2012〕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展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请求思想政治素质好,义务心强,学有余力,并且征得导师同意。同等条件下,研究生赞助对象优先思索;
2.申请助教工作岗位的研究生,准绳上应为助教岗位所在学院研一、研二研究生;
3.申请助教工作岗位的研究生所在学科必需与助教课程具有高度相关性;
4.遭到纪律处分或存在教学方案内的课程学习时间与助教工作岗位时间有抵触等状况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助教岗位;
5.同一学期内每个研究生只能取得一个助教或助管的工作岗位,曾经有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助教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招聘研究生依据教务处审批经过的助教岗位课程(附件1)和个人专业特性、学术特长选择招聘的助教课程,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2)提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担任申请表的搜集、汇总和初审,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0日前报送党委研工部;
3.教务处对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的申请资料停止审核(可依据需求决议能否组织面试),最终决议聘任名单;
4.党委研工部发布助教岗位的招聘结果;
5.课程教学工作完毕后,教务处将当学期助教岗位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党委研工部,党委研工部依据考核结果造表发放助教岗位工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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