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育单位:
依据《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方法(修订)》(严重校〔2016〕327号)文件精神,决议在全校研究生中展开重庆大学2020至2021学年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
一切在学籍年限范围内且学满一年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准绳上在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和2017级直博研究生、2018至2020级博士(含直博)研究生中停止评选)。参评研究生总人数不包括一年级重生。
2.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5%,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越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0%,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5%。
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研究生创新基地、研究生就业协会等学生组织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单列,由所在团体按学生组织人数的15%评选,但必需经该生所在培育单位和社团指导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精神文化建立先进个人、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青年意愿者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单项奖的评选引荐人数依照以下范围引荐:
(1)学院参评研究生总人数在300人以内的,由各学院依照每类引荐人数不超越2人(含2人)停止引荐;
(2)学院参评研究生总人数超越300人(含300人)的,由各学院依照每类引荐人数不超越参评研究生总人数1%的比例停止引荐。(例如:XXX学院参评研究生总人数为420人,则每类奖项最多可引荐4人)
二、评选工作请求
1.各培育单位严厉依照《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方法(修订)》(严重校〔2016〕327号)(见附件3)展开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准绳。被评选的研究生只能评选一项,不能反复评选。
2.各培育单位要高度注重,认真组织好研究生的评选活动,组织研究生填写“争先创优”评选审批表(见附件1),在综合考评根底上择优评选,并将评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各培育单位务必将本单位的评选名单停止分类汇总,填写“争先创优”评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研究生创新基地、研究生就业协会等学生组织还须填写“争先创优”评选备案注销表(见附件4)。研究生评选审批表、评选名单汇总表和备案注销表须由单位担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评选审批表、评选名单汇总表及备案注销表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05室),电子版评选名单汇总表和备案注销表发至邮箱:yjsgzb@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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