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北电力大学引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工作管理方法(修订版)》(东电研发[2019]11号)(以下简称“管理方法”)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引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通知如下:
一、推免范围
“推免”范围仅限于我校普通本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推免条件
满足“管理方法”(附件1)中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则的推免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契合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讨生。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布置
1.2021年9月8日前,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依据“管理方法”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计划,并在学院内停止宣传及公示。
2.2021年9月10日前,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引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申请学科专业称号及代码见附件3。
3.2021年9月13日前,各学院依据“管理方法”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根本条件。针对契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各学院依照均匀学分绩点分专业由高至低停止排序,按不超越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的2倍肯定初选名单。
4.2021年9月14日-9月16日,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5.2021年9月18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组织面试,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且准绳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6.2021年9月20日11:00前,各学院依照综合成果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停止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肯定拟推免名单。同时将本学院推免工作计划、《东北电力大学引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申请表》(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申请引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面试状况汇总表》(附件4)、《东北电力大学引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学生名单》(附件5)、学生成果单及佐证资料报送研讨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若发现故弄玄虚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学生推免资历。
7.2021年9月20日,学校推免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推免工作小组上报的拟推免名单停止审核,并在研讨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肯定取得推免资历的学生名单。
8.2021年10月10日前(详细时间待定),学校统一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各学院需提早做好复试试题命题等准备工作。
9.校外申请推免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注重、认真组织,严厉标准执行相关推免政策,实在进步推免工作质量。各学院要树立健全逃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与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逃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与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历时也应主意向学校报备声明。各学院应增强工作监视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故弄玄虚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化落实信息公开请求,实在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做好2022年度应届本科生推免工作。
推免过程中的各项表格电子稿均经过校内OA系统发送,其他系统发送无效。
联络人:郎德本
电 话:04326480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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