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开展,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教财[2014]1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财教[2019]31号)》以及《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方法》(重理工发[2019]9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培育院指导、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院指导、研究生导师代表(2-3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1-2人)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担任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施行细则;担任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初步评审等工作;判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述。
二、申请人参评资历
1、凡获得正式学籍、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2019、2020年级研究生在规则学制年限内均有资历申请。当年毕业研究生以及超出学制期限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历。
2、在根本学制年限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度奖学金参评资历。
3、研究生可屡次取得研究生国度奖学金,但申报成果不可反复运用。
4、研究生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评国度奖学金:
(1)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存学籍的;
(2)违背国度法律、校规校纪遭到纪律处分的;
(3)有剽窃抄袭、故弄玄虚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拖欠学费的;
(5)其他对学校形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行为的。
三、研究生国度奖学金申请条件
1、酷爱社会主义祖国,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
2、恪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老实守信,道德质量优秀;
4、学习成果优良;
在学期间,已学习一切课程一次性考核合格且均匀成果在80分及以上,学习阶段已进入学业中期考核环节的须学业中期考核合格。
5、科研才能显著,开展潜力突出;
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根本请求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以“重庆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重庆理工大学认定的相应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理工类请求在C1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1篇或被SCI、EI光盘版收录1篇;人文社科请求在C2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1篇或被SSCI、A&HCI、EI光盘版收录1篇);
(2)出版学术著作。以主编、副主编或参编撰写学术著作,且撰写字数在2万字以上;
(3)取得学问产权。以重庆理工大学为第一受权单位且研究生自己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取得国际、国度受权适用新型或创造专利1 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制定国度、行业规范、取得国度新药等1项;
(4)学科(科技、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获校级学科竞赛(含研究生学术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排名第一)1项或获省部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5)科研成果获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
(6)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获政府采用肯定性指示并产生较大影响;
(7)作为项目担任人承当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按时结题,被评选为“优秀”;
(8)其他做出特殊奉献,获得突出社会效益。
学术成果级别认定根据学校颁发的《重庆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方法》和科研处最新发布的详细目录为准。学科竞赛级别根据学校《重庆理工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方法》和研究生院最新发布的详细目录为准。
6、社会理论才能强,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或实验室建立或学生工作或效劳理论等活动。
三、奖励(赞助)规范
国度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德才兼备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学生提供的无偿奖励,每生每年2万元。
四、名额分配
依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下达给我校当年国度奖学金名额,本着公平、公正、专业散布和各学院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三年级研究生范围按一定比例下达指标到各学院。(详细指标见附件)。
五、评选程序及请求
1、请各学院高度注重此项工作,认真按相关文件规则停止评选。评选过程中不得故弄玄虚。学生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或违规的,经查实后需承当相应义务。
2、契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在规则的时间内,照实填写《研究生国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资料
3、经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肯定引荐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0月8日(周五)下班前,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担任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资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办公室(至善楼107),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szou@cqut.edu.cn。
4、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及时研讨并予以回答。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回答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指导小组提请判决。
5、全校取得研究生国度奖学金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审议,审议批准后以学校正式文件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市教委。
联络人:邹教师 联络电话:6256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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