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育单位、各研究生:
为充沛发挥奖学金的鼓励导向作用,鼓舞全体研究生刻苦研究、勇于探究,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社会理论和学术研讨,经研讨决议展开我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度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根据
本次评选以《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度奖学金管理方法》(重工商大〔2018〕185号)、《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方法》(重工商大〔2019〕374号)、《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方法(暂行)》(重工商大〔2014〕142号)为根据,各培育单位依据报学校党委研工部审核备案后的详细测评方法组织施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
我校在规则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全脱产)的中国籍 2019级、2020级在读硕士研究生,2019级、2020级在读博士研究生。
三、申报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申报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统筹指导、谐和、监视本次评审工作,并判决有关申述事项。
2.研工部成立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担任审核各培育单位引荐名单并组织国度奖学金校级层面评选工作。
3.各培育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担任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资料审核和初步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程序
1.9月28日至10月12日,各培育单位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研究生申报,对申报资料停止审核并肯定引荐名单,录入系统。引荐名单应在本部门内停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2.10月12日至10月22日,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各培育单位引荐名单并组织国度奖学金校级层面评选,并将各项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停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10月29日前,评审结果名单经校长办公会经过后上报市教委。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培育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述,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讨并予以回答;如对培育单位评审委员会回答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审指导小组提请判决。
四、有效资料认定时限
国度奖学金测评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成果及才能,有效资料时间应从其入学(当年9月1日之后)至2021年8月31日止。学业奖学金测评主要调查研究生上一学年成果及才能,有效资料时间应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五、工作请求
1.有关单位和人员应高度注重此项工作,严厉按相关文件规则组织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评审结果应按程序予以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处置。
2.辅导员应确保通知到全体在评范围内研究生,告知申报评审计划,发放资料表格;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历、提交的资料状况等;研究生秘书要认真审核研究生学习成果、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著作等分数测算能否属实、正确。
3.申报人应该严厉按文件规则停止申报,不得故弄玄虚。一旦发现申报资料与事实不符者,取消申报资历;凡成心故弄玄虚、学术不端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则给予处分,并将处分资料装入学籍档案。
4.资料报送
各培育单位请于10月12日下午5:00前将附件2、系统中国度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申报国度奖学金资料原件报送明智楼319罗教师处。
六、其他
1.本通知由研工部担任解释;
2.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审申述和投诉联络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学校研工部023-62768482(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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