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变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育力度,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方法,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研招办对申请人停止资历检查,并于规则时间内在“推免效劳系统”向契合资历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详细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于“推免效劳系统”中确认承受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复试
确认承受我校复试的推免生,须按请求在规则时间内参与复试。复试方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育单位肯定,重点调查学生的专业根底学问、剖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才能及能否具备研究生培育潜质。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资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考证报告;
(2)本科阶段历年成果单原件(引荐院校教务处盖章有效),其他各种才能证明资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果单、获奖证书、自己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以上资料交验能够与复试同时停止。
4.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准绳。
(2)校内各招生单位肯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定。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进入研招网“推免效劳系统”,确认承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历。
(4)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同步发放。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依据国度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规范与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相同。
2.奖助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用一等重生奖学金;同时给予5000-10000元的科研创新基金;第二、三学年依照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则予以赞助。
3.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凭票报销复试往复交通费。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需保证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精确性。我校将在复试完毕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精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肯定接纳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历。
3.已被接纳的引荐免试生无须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历,列为统考生。
4.咨询、申述渠道及联络方式
联络电话:023-62769448;
监察处电话:023-62769741
招办邮箱:yjszs@ctbu.edu.cn
网 址:http://grs.ctb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明智楼324室
邮 编:4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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