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编报2022年因公暂时出国(境)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因公出国(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因公出国(境)任务是指我校在职教职工持因公证照出国境(含港澳台地域)执行参与国际会议、访问交流、学习进修、科研协作、竞赛展览等公务活动。
二、申报准绳
(一)严厉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突出疫情后经济建立开展,突出参与“一带一路”建立任务。
(二)分离2021年未执行出访任务和本单位出访任务调整,统筹编报2022年出访方案。
请各学院、部门及隶属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编报方案本着优先保证人才培育、学科建立、科研协作和对外交流的需求,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必需要有明白的公务目的和本质性出访内容,普通性出访方案准绳上不予审批。对未事前列入年度出访方案的暂时性出访团组准绳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依照因公出国(境)费用先行审核的制度请求,分离我校经费来源不同,拟出访人员需将《2022年因公暂时出国(境)方案人员明细表》(以下简称《方案表》)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经基层单位同意后,汇总报送至经费来源管理部门审核:
拟持师资经费出访的报送《方案表1》至人事处;
拟持科研经费出访的报送《方案表2》至科技处(需提交项目经费本原件);
拟持非大连财政拨款学科专项经费出访的报送《方案表3》至学院学科经费担任人;
拟持其他经费(外方赞助、自筹经费等)出访的报送《方案表4》至国际协作交流处。
最后由经费来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至国际协作交流处。
四、留意事项
1、天数请求
(1)行政出访,包括校际访问、院校协作、协作办学、友好访问等,团组人员要少而精,普通不宜超越6人,一次出访普通不超越3个国度(地域),1个国度(地域)不超越5天,2个国度(地域)最多不超越8天,3个国度(地域)不超越10天,均包括离、抵国境的时间。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度的团组,出访1国不超越6天,出访2国不超越9天。
(2)学术出访,包括展开科学研讨、学术协作、列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普通只出访1个国度(地域),最多不超越365天。
2、人员请求
党政干部特别是指导干部出访,必需与其公职身份和分管工作相称;同一部门的党政主要指导,准绳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地域,不得布置照顾性出访、轮番出访、集中出访。
3、经费请求
经费预算请参照教育部财政司转发的《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暂时出国经费管理方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大财预〔2021〕711号)。
五、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凡有出访方案的教职员工,请认真填写《2022年因公出国(境)方案人员明细表》,上报至所在学院、部门、单位,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
2、部门汇总。各学院、部门、单位将表格汇总后,经所在部门指导同意,纸质版签字盖印后依照经费来源分别报送到经费管理部门(人事处、科技处、学院、国际协作交流处)停止审核,电子版发送至各管理部门联络人邮箱,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3、经费审核。经费来源管理部门将《方案表》汇总审核,审核经过后由部门指导签字盖印,将纸质版交至国际协作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协作交流处联络人邮箱,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4、学校审核。由国际协作交流处汇总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议,研讨经过后报送至大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六、联络人员
人事处联络人:
李彤电话:82271
科技处联络人:
(理工农医类)张蕾电话:83861
邮箱:3348321354@qq.com
(人文社科类)李宝田电话:83860
国际协作交流处联络人:
李雪婷电话:8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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