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制定
1.各学院按照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制定教学计划,所开设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和学分等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改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制定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教学任务下达
1.2021年10月20日下达教学任务,研究生公共课由课程所属学院安排,其他课程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
2.为保证教学任务正常开展,任课教师建议以团队形式授课,每门课程落实3位及以上任课教师。
跨院课程由选课学生学院提前将预计选课人数报与开课学院,及时做好沟通。
3.新增加的研究生课程及新任课教师须填写《塔里木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
4.教学任务表经任课教师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0月29日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附件1:《专业教学计划模板》
附件2:《专业课程任务模板》
附件3:《学院教学任务汇总信息模板》
附件4:《塔里木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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