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讨生教育综合变革,构建新型的研讨生教育培育机制和鼓励机制,充沛调动研讨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舞同窗生长成才,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讨生奖助学金施行细则》的文件精神和请求,经研讨决议,关于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理论等方面获得突出成果的硕士生,将给予其提升助学金等级的奖励。详细请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已取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理论等方面获得突出业绩的2019级硕士研讨生;
2、已取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研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理论等方面获得突出业绩的2020级硕士研讨生。
二、申报根本条件
1、上一学年所学课程成果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
2、遵纪违法,无违纪行为;
3、认真完成导师托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4、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奖励名额比例
全校共设20个奖励名额,其中2019级硕士生暂定6人,2020级硕士生暂定14人。可依据详细申报状况,调整名额分配比例。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布置
1、申报阶段:10月25日—10月29日
凡契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生,可填写《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并附个人获奖证明(含电子版)汇总给各学部(学院)研讨生辅导员,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部(学院)赞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停止初审,每个单项引荐不超越2人,于10月29日前将本单位契合根本条件的申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讨生赞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办公室。所提交参评资料的时间范围以本次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则的时限为准,超出时限视为无效。
2、评审阶段:11月1日—11月12日
研讨生赞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以函评的方式对各学部(学院)引荐的候选人停止初审,根据不低于120%的比例肯定复评辩论人员,组织复评辩论。辩论须由自己参与,并准备时长不超越3分钟的个人陈说PPT。评审组拟定候选名单,由研讨生赞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肯定提升助学金等级的最终名单。如因特殊缘由自己无法参与辩论,须至少在辩论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内向研讨生赞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前方可由别人替代辩论或采用阅卷方式停止评审;未提交申请或未获批准者,取消参与辩论的资历。
3、公示阶段:11月15日—11月19日
评选结果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无异议者,即获得提升助学金等级资历。提升后的助学金自11月开端发放,并补发9、10月的助学金差额。
五、其他方面
1、取得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硕士生应继续努力学习,辅佐导师做好科学研讨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依据研讨生的学习和科研状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讨生的助学金;
2、本计划由大连理工大学研讨生院担任解释;
3、欢送广阔师生全程监视硕士生专项突出评审过程,也欢送咨询相关政策,联络人:王教师,咨询监视电话0411-84706435,咨询监视邮箱:wx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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