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主干方案硕士研讨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不在此目录中的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主干方案,考生不能报考,违规报考者将不予准考。各专业初试科目与普通方案招生初试科目相同,可查看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讨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少数民族主干方案硕士研讨生招生专业 | |||
院系代码 | 院系称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称号 |
002 | 经济学院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30403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002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002 | 经济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003 | 法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003 | 法学院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4 | 刑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5 | 民商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6 | 诉讼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7 | 经济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9 | 国际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Z1 | 中国民族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004 | 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 |
004 | 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3 | 人类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4 | 民俗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401 | 民族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402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60100 | 考古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65100 | 文物与博物馆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2 | 人口学 |
00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00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35105 | 播送电视 |
00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00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08 | 历史文化学院 | 060200 | 中国史 |
009 | 教育学院 | 030405 |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16 | 心理安康教育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010 | 音乐学院 | 1302Z1 | 音乐学 |
010 | 音乐学院 | 135101 | 音乐 |
011 | 藏学研讨院 | 0304Z4 | 藏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言语文学学院 | 050102 | 言语学及应用言语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言语文学学院 | 0501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言语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言语文学(全部研讨方向)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言语文学学院 | 050108 | 比拟文学与世界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言语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Z1 | 翻译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02 | 俄语言语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05 | 日语言语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014 | 文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014 | 文学院 | 050103 | 汉言语文字学 |
014 | 文学院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014 | 文学院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017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17 | 信息工程学院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017 | 信息工程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7 | 信息工程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018 | 美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018 | 美术学院 | 135107 | 美术 |
018 | 美术学院 | 135108 | 艺术设计 |
019 | 舞蹈学院 | 1302Z2 | 舞蹈学 |
019 | 舞蹈学院 | 135106 | 舞蹈 |
020 | 理学院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020 | 理学院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020 | 理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020 | 理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020 | 理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0 | 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020 | 理学院 | 071400 | 统计学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71300 | 生态学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22 | 体育学院 | 045201 | 体育教学 |
022 | 体育学院 | 045202 | 运动锻炼 |
(二)招生方案
以教育部正式发布的方案为准。
注:汉族在职考生招生比例不超越招生方案的10%。
二、报考条件
(一)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度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国度战略、民族地域经济社会开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效劳。
(二)生源范围为: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消费建立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域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用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5个省的民族自治中央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域国务院发布的民族自治中央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中央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当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方案”毕业生。
(三)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域(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四)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学历必需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度供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报到时间前)必需获得国度供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历无效;
2.具有国度供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的,应契合《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总体布置》及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简章中规则的报考条件。
(六)身体安康情况契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请求。
三、报名与考试
(一)取得报名答应
契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主干人才方案考生注销表》(以下简称“考生注销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报名答应,并在注销表签字盖章(在职考生还须取得工作单位的签字盖章)。
考生网报胜利后将三份盖章《考生注销表》中的一份经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校研讨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4)。邮寄时间最迟不晚于11月5日(以邮戳为准)。
(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专项方案”选择“少数民族主干方案”,“定向单位”按《考生注销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2.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
3.“中央民族大学”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5日。
4.详细报名参见《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讨生招生报名公告》。
5.“中央民族大学”考点网报程序:凡契合北京市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主干人才方案考生,须访问“中国研讨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请求上传自己身份证(正背面)、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主干人才方案硕士研讨生考生注销表》等资料的电子版,经北京市研招办后台备案经过后,方可选择我市考点报名考试。详细状况请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s://www.bjeea.cn”网站中的“研考研招”专栏相关通知内容。
其他京外考点网报程序请关注本省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公告。
(三)考试布置与我校普通方案的硕士招生考试布置相同。
四、录取
(一)报考主干方案硕士研讨生的考生参与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统一肯定的分数线根底上依据生源状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依据招生方案与教育部的录取请求,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涉藏工作重点省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契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历。
(二)不承受未报考本方案的考生调到本方案录取,本方案的考生也不能够调到本方案以外录取。
(三)一切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需签署三方(或四方)定向培育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署。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五、学制与学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主干人才研讨生的培育请求、学制、学费、住宿费等与我校其他普通类方案研讨生请求分歧,依照国度及我校相关规则执行。
六、就业管理
(一)就业。主干方案学生毕业后,必需实行协议回定向地域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对未实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讨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二)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讨生派遣回定向地域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讨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三)升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讨生原工作单位同意,主干方案硕士研讨生在学期间和效劳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讨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讨生原工作单位同意,主干方案硕士研讨生在学期间和效劳期内可报考主干方案博士研讨生并签署主干方案博士研讨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效劳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讨生院网页的有关内容。如以上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抵触,我校将依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络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讨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4)
电话:010-68938708
网站:http://grs.muc.edu.cn/yjsyzsw/
各招生学院联络方式参见:(https://grs.muc.edu.cn/yjsyzsw/lxwm/yxl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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