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度相关文件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讨生国度奖学金评审管理方法(试行)》请求,现将2021年研讨生国度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根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的优秀研讨生(一年级研讨生、休学期间研讨生及MBA、MPA、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二、局部研讨生参评资历的界定
1.直博生:入学身份为博士,自第二学年起以博士身份参评。
2.本博贯穿:获得博士学号的第二年起以博士身份参评。
3.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是一个连续过程,硕士阶段以硕士身份参评,升入博士一年级后,即以博士身份参评。
4.保存学籍、政保、支教等研讨生,获得学籍后,以实践在校学习的阶段状况参评。
5.国度公派出国研讨生按在校生参评。
6.曾获国度奖学金研讨生仍可参评,参评成果不得反复运用。
三、奖励规范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讨生国度奖学金奖励规范为每生3万元;
硕士研讨生国度奖学金奖励规范为每生2万元;
名额分配见《2021年研讨生国度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法》(附件1)。
四、根本申请条件
1.酷爱社会主义祖国,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
2.恪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校规章制度;
3.老实守信,道德质量优秀;
4.学习成果优良,依照研讨生个人培育方案选定的已修课程一次性考试(考察)合格。
5.科研才能显著,开展潜力突出。
6. 博士研讨生须以第一作者、我校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SCI、SSCI或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7.各学院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讨生国度奖学金评审管理方法(试行)》的请求以及本文件,制定本学院施行细则,须制定不低于本文件规则的参评条件。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布置
1.评审程序
研讨生提交申请,各学院研讨生国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引荐并公示,报学校研讨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2.日程布置
(1)5月学校下达国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各学院部署本学院的评审工作;
(2)5月20日前,各学院发布评审细则,向研讨生院备案;
(3)10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至各学院;
(4)10月20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资料停止评审,肯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停止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相关资料至研讨生院:
A.《研讨生国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拟获奖候补博士生)(附件2);
B.成果证明;
C.学术成果复印件(拟获奖候补博士生须同时提交原件)
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创造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请按次第装订成册,装订次第为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创造专利、获奖证书。学术论文须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封底,如已被检索,应有检索证明;
D.《2021年博士研讨生国度奖学金拟获奖(含候补)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1年硕士研讨生国度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 、《2021年博士研讨生国度奖学金拟获奖(含候补)学生简况表》(附件5)、《2021年硕士研讨生国度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简况表》(附件6)(均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5)10月31日前,校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停止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完成后,学校上报国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7)11月中下旬发放奖学金。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述,学院评审委员会担任解释。如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提请审议。
对评奖过程中呈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学校评审指导小组或学校纪委投诉,纪委投诉电话:010-62331431。
各学院应高度注重、精心组织,实在落实国度和学校关于展开评选工作的有关请求,公平、公正地评选出契合国度奖学金条件的优秀研讨生。
六、学术成果认定的阐明
1.一切学术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不承受期刊出版时间证明,不承受提早印刷期刊。
2.依据发表论文的期刊在发表论文当时,能否为相应级别检索期刊来肯定论文检索级别。
3.在线发表论文
(1) 承受发表日期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的在线发表论文。
(2) 未在9月30日之前在线发表的SCI、SSCI或CSSCI期刊学术论文,若已获得DOI号、曾经肯定出版日期、卷、期、页码并可在线查阅,视同已发表。
4.多作者学术论文参评资历、权重和计分
(1)以下情形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A.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讨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导师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B. 研讨生为通讯作者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C. 兼职博士生导师需明白在校内有辅佐指导教师。以兼职导师或辅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讨生为第二作者的,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D. 期刊载明的共同第一作者。
(2)各类“共同第一作者”的参评计分权重与办法由各学院自行规则。
(3)非第一作者的参评资历、权重和计分问题,由各学院自行规则。
5.关于同刊多稿问题、普通刊物篇数限制问题、普通文章与学术论文的辨别问题,由各学院规则。
6.在增刊、副刊发表学术论文,其参评资历和计分办法由各学院规则。
7.校内刊物《矿业科学学报》论文视同EI检索,仅折算1篇;研讨生学术论文征文获奖论文相关规则见征文通知。
8.未尽事宜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
七.联络方式
联络人:黎丽 联络电话:62339255
立即进行查重: 高校本科论文查重 | AI智能降重机器降重自动降重 | TurnitinUK版 Turnitin国际版 论文检测系统 | 高校硕士博士论文查重系统 | 万方检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