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授予工作,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厉标准学位与研讨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分离我院实践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盲评阅名单抽取
2021年学位论文辩论继续施行双盲评阅,博士双盲评阅比例为100%,硕士双盲评阅比例为30%(提早毕业硕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需参与双盲评阅)。硕士双盲评阅名单于每年上半年经过“研讨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公开随机抽取,一经肯定,不再更改。
二、辩论申请及学位论文提交
申请2021年下半年辩论的研讨生,须在研讨所规则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提交辩论申请及学位论文,并由导师停止审核。研讨所审核完成并提交至研讨生院的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的学位论文须契合以下请求:
(一)学位论文须契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规范》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研讨生学位论文写作标准》的请求(均可在研讨生院网站“学位学科”栏目或“系统”下载最新版)。双盲评阅论文须隐去研讨生学号、研讨生姓名、导师姓名、培育单位称号、致谢及作者简历等可以反映作者自己、导师和培育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学位论文(包括留学生学位论文)提交前,须经过研讨所组织的复制比检测(全文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10%、章节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20%),契合请求者方可提交。
(三)学位论文提交后,由导师、研讨所在“系统”中分别停止审核,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内容、格式等停止重点审核,研讨所应对研讨生辩论资历、学位论文格式等停止重点审核。审核经过后提交至研讨生院。
三、学位论文格式检查
学位论文经研讨所提交后,研讨生院对格式停止检查,合格者经过“系统”送审停止评阅,不合格者退回修正,重新提交后再次停止逐级审核。
四、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专家延聘及结果催评
1.双盲评阅论文的评阅专家由研讨生院依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论文双盲制评阅施行方法》的规则,经过“系统”按学科专业随机指定,并担任结果催评。
2.非双盲评阅论文的评阅专家由研讨所指定的辩论秘书依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施行细则》中有关评阅专家构成的规则,经过“系统”在专家库当选取(非双盲评阅硕士论文的评阅人为两名,其中院外专家至少一名),并担任结果催评。
(二)评阅结果处置
1.全部评阅专家均“同意辩论(较小修正)”,方可进入辩论环节,否则辩论无效。研讨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依照专家意见对论文停止认真修正后辩论。
2.评阅意见中有“较大修正后辩论(辩论前须重新送该专家二次评阅经过)”的,研讨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依照专家意见对论文停止认真修正,再次送该专家停止复评,经过前方可辩论。
3.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不同意辩论”的,另增聘两名评阅人;有两份及以上“不同意辩论”的,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论文辩论
(一)辩论组织方式
学位论文辩论准绳上应采取现场方式,辩论现场应依照属地疫情常态化防控请求做好防护措施。确因疫情防控需求拟采取视频辩论的,须依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39号)请求提出申请,经审批并于辩论前至少提早两个工作日报研讨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前方可停止(未经审批、备案而组织的视频辩论无效)。涉密学位论文不得采取视频方式辩论及经过网络评阅(研讨生个人申请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的除外)。
(二)辩论委员会
辩论委员会专家由研讨生的辩论秘书经过“系统”依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施行细则》中有关辩论委员会构成的规则在专家库当选取。
1.博士学位论文辩论委员会至少由七人组成(总数须为单数),其中院外专家至少三人,请求由研讨员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辩论委员会至少由五人组成(总数须为单数),其中院外专家至少两人,请求由副研讨员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3.指导教员不得作为辩论委员。
4.论文评阅人普通不兼任辩论委员,假如需求,仅一名论文评阅人可兼任,但不能担任辩论委员会主席。
5.辩论委员会总数增加时,院外专家须按比例相应增加。
(三)辩论程序
论文辩论工作由研讨所依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受权点管理方法(试行)》的有关规则,依照培育点组织施行。采取现场辩论的,依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施行细则》的规则组织施行。经审批、备案后采取视频辩论的,依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39号)文件附件2《中国农业科学院研讨生学位论文视频辩论工作标准(暂行)》的规则程序组织施行。
(四)公开辩论请求
各研讨所要严厉学位论文辩论管理,细化标准辩论流程,进步问答质量,力戒辩论流于方式。除依法律法规需求失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厉实行公开辩论,妥善布置旁听,辩论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布置及辩论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辩论前经过研讨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承受社会监视。
(五)辩论完成时间
202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辩论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到研讨所研讨生管理部门。
六、研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一)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检查
各研讨所应在研讨生辩论完成后组织召开本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研讨生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停止检查,检查过程须严厉恪守《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查方法》的规则,每篇学位论文须至少指定两位主审专家,重点检查论文格式、内容、发表论文状况、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标准以及研讨生对评阅人、辩论委员会提出的修正意见的落实状况。请各研讨所对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规范》,对研讨生学位论文及学术成果等停止认真审核。研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后,提出倡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会议须构成报告书和会议记载(请登录研讨生院网站“学位学科”栏目下载最新版)。
(二)优秀学位论文引荐
各研讨所可在本所倡议授予学位人员中引荐2021年优秀学位论文,引荐名额不超越本所倡议授予学位人数的10%(博士、硕士分别计算)。按比例计算缺乏1人者,最多可引荐1人。引荐名单须排序。引荐的优秀学位论文须契合《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方法》的规则。留学生参评的学位论文可用英文撰写,但须有中文标题和中文摘要。
(三)资料提交
辩论及学位申请等资料经研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检查经过后,务必于2021年12月5日前以研讨所为单位将纸质版提交至研讨生院(电子版由研讨生自己留存备用),逾期提交及研讨生个人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资料提交清单见附件。
七、留意事项
(一)学位论文辩论委员会聘书、辩论表决票由各单位自行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研讨生院提供电子版模板(见农科研生〔2020〕39号文件附件3、4),不再寄发纸质版。
(二)研讨生院对全部学位申请资料停止审核,对学位论文终稿停止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合格者,不提交学科评议组及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三)完成学位论文辩论但因科研成果未到达请求等缘由不具备申请学位资历的,无须提交纸质辩论资料,但要在“系统”中完成辩论决议维护,并由研讨所报送毕业但不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四)除“系统”中打印的表格外,学位论文模板及其他相关表格可在研讨生院网站“学位学科”栏目或“系统”中下载。
(五)自研讨生提交辩论申请及学位论文至确认学位信息、研讨所学位会审核的各环节均须在“系统”中操作,有关操作阐明可在研讨生院网站“学位学科”栏目或“系统”中下载。
(六)留学生论文评阅及资料提交留意事项:
1.留学生各环节暂不在“系统”中操作,论文评阅由研讨所经过线上方式或纸质方式组织展开,评阅专家须契合我院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构成的有关规则(否则辩论无效),评阅方式为非双盲评阅。评阅费由导师先行垫付,之后由研讨生院支付给导师。
2.留学生学位论文须有中文标题及中文摘要,除姓名、论文内容为英文以外,其他格式请求与中国学生分歧。
3.留学生须提交的学位申请资料表格中,除姓名、辩论记载内容为英文以外,其他信息均以中文填写(或中英文对照)。
4.留学生一切提交资料中的姓名,均请求与其自己护照中的姓名完整分歧。
(七)往届已毕业、本次申请学位的人员,自研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环节开端申请,在会议前向研讨所提交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
(八)与高校结合培育的博士生,依照高校请求展开相关工作,请及时与联培高校研讨生院或学院联络。我院研讨生院辅佐做好沟通谐和。
(九)自2018级起,对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不作发表学术论文统一请求,由研讨所自行规则。
联络方式:
田松杰(博士、联培博士、同等学力硕士) 010-82106486
蒋希文(博士) 010-82106599
高枫岚(学术学位硕士) 010-82109686
王欣莹(专业学位硕士、资料接纳) 010-82108344
郭蕴莹(专业学位硕士) 010-82107144
陈拂晓(总体担任) 010-6219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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