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则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分离我校硕士研讨生招生实践状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方案
第二条 实践招生人数(含接纳全日制推免生)以国度下达的2022年研讨生招生范围为准。我校将保存依据国度下达的范围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状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停止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 我校拟布置“退役大学生兵士”专项硕士研讨生招生方案,该专项方案研讨生能否招收以最终国度下达方案为准。
第三章 招生类型
第四条 2022年我校招收硕士研讨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就业方式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学术学位研讨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品德良好,遵纪违法。
(三)身体安康情况契合国度和招生单位规则的体检请求。我校体检请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生学业程度必需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度供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详细期限以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为准)必需获得国度供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历无效。
2.具有国度供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度供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度供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契合招生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培育目的对考生提出的详细学业请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讨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育单位同意。
第六条 专业学位研讨生报考条件:
我校现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等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讨生。
(一)报名参与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学术学位研讨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请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与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学术学位研讨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请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能够报考),取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与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学术学位研讨生报考条件的(一)、(二)、(三)各项的请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度供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契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请求,到达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报名参与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学术学位研讨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请求。
第五章 报 名
第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八条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准绳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详细请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肯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九条 报名流程及请求:
(一)考生应在规则时间登录“中国研讨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请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正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存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正报名信息。
一切参与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停止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自己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则交纳报考费。
注: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资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须详尽、精确。通讯地址、挪动电话、联络电话等相关信息须在2022年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手机变卦等问题而呈现投递失误,一切结果由考生自己承当。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停止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自己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经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则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关于国内学历(学籍)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考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获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依据以上报告中的自己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正网报数据。
2.关于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协作办学只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依据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好相关信息。届时将认证报告交至招生单位核验。
一切考生均应当对自己网上报名信息停止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概不作修正,因考生填写错误惹起的一切结果由其自行承当。已被招生单位接纳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与当年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历。
第十条 报名时间:
(一)网报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为预告名阶段;10月5日-10月25日为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正报名信息)。有效网报及缴费胜利且契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可取得考位(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除外)。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国度招生工作布置和本地域报考组织状况自行肯定和发布,逾期不再补办。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 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运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运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与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各报考点指定。
第十三条 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果运用方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则自主肯定。在复试前(普通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经过我校研讨生教育网发布《复试录取工作计划》。
(二)获得复试资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复试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加试内容、科目数量、方式及录取规则与同等学力考生请求分歧。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研招办审核经过后可不加试。
(四)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管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停止,作为专业笔试科目,成果计入复试总成果。
第十四条 我校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学费为7000-8000元/年,学制3年;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学费为10000-15000元/年,全日制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自2022年起,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6-9页或电话咨询沈阳师范大学研讨生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奖助方法
第十五条 国度奖学金
奖励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讨生(定向生除外)。奖励名额由辽宁省教育厅依照各培育单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讨生范围、培育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讨生国度奖学金评选状况下达。研讨生国度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规范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国度助学金
赞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归入国度研讨生招生方案的一切全日制硕士研讨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及超越规则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讨生赞助规范为每生每年6000元。依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则,树立研讨生国度助学金赞助规范动态调整机制,将依据经济开展程度和物价变动状况,适时调整赞助规范。
第十七条 学业奖学金
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归入国度全日制硕士研讨生招生方案,规则学制年限内在读,且在学习、科研、社会理论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开展的优秀研讨生。
依据我校实践,二、三年级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讨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讨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
等 级 | 奖励金额(元/学年) | 获奖比例 |
特等奖 | 10000 | 3% |
一等奖 | 8000 | 12% |
二等奖 | 6000 | 15% |
三等奖 | 4000 | 20% |
(二)一年级研讨生奖学金
按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讨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根据评定条件肯定。
研讨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将研讨生取得学业奖学金状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奖励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中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讨生。
2.单项奖学金: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讨生等奖励。
第十九条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讨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讨生不享用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抵触,将依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讨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讨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位置和相同效能。准绳上非全日制硕士研讨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 我校可接纳外籍硕士学位研讨生,详细招生方法请登录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址或致电024-86574288咨询。
第二十二条 联络方式
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202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讨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络电话:024—86592979,传真:024—86592505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抵触,将依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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