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员遴选方法》(华水政2021-176号),组织2021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员遴选工作,现将工作布置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1.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员遴选方法》(华水政2021-176号)(附件1)文件请求,参与新增导师遴选人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员申请表》(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员申请表》(附件3)。
2.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3.11月8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提交至各学位受权点所在学院。
二、各学位受权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11月12日前,各学位受权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将引荐结果报送至研讨生院。
三、研讨生院复核
11月26日前,研讨生院复核申请资料。
四、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五、各学院报研讨生院资料
1.个人申请表纸质版1份(A4双面打印且需学位受权点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紧缩包文件名为:学院代码+学院称号)。
2.汇总表纸质版1份(学位点所在学院签字、盖章,见附件4、附件5);电子版1份(文件名为:学院代码+学院称号)。
支撑资料纸质版(复印件)统一交到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411研讨生院招生办,电子版打包后发至邮箱:yanzb@ncwu.edu.cn。
联络人:李教师、郝教师电话:0371-69127478。
六、对资料的补充阐明
1.申报表相应证明资料按满足条件对应提供,无需提供多余资料。
2.专利受权证书应为有效专利(附相关证明,无权专利不算);
3.项目经费需附合同;
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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