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育单位、博士生导师、在校博士生:
为鼓舞博士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协作,拓宽学术视野,促进科学研讨程度和人才培育质量的进步,学校于2018年起设立 “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国内参与高程度学术会议
我校在读博士生参与国内举行的高程度学术会议。申请人应为会议入选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排名第二则第一作者须为校内教员或校聘校外博士生导师),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南财经大学。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最多可取得一次赞助时机。经费赞助范围包括参会差旅费和会议注册费等必要费用,赞助规范参照学校相关规则执行,据实报销。
2.国内参与一流大学短期研学
赞助我校在读博士生国内一流大学停止与在研课题或学位论文等相关的研讨,时间为3个月或以上。申请人须取得对方高校正式约请函,经费赞助范围包括往复差旅费和注册费等必要费用,据实报销,不超越1万元。
3. 出国(境)参与国际学术会议
赞助我校在读博士生出国(境)参与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人应为会议入选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排名第二则第一作者须为校内教员或校聘校外博士生导师),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南财经大学。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最多可取得一次赞助时机。经费赞助范围包括出国(境)差旅和会议注册费等必要费用,赞助规范参照学校相关规则执行。
4. 出国(境)短期交流访学
赞助我校在读博士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停止与在研课题或学位论文等相关的研讨,时间为3个月或以上。申请人须取得国外高校正式约请函,且接纳高校应为学校备案的出国(境)博士交流项目(项目清单参见国际交流与协作处网站)或自主联络 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的海外知名院校参与博士交流学习项目。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最多可取得一次赞助时机。经费赞助范围包括出国(境)差旅及在外生活费补助等必要费用,赞助规范参考国度公派留学的相应规范,总金额普通不超越3万元。
二、申请条件
1. 项目申请人须为根本学习年限内的博士生(含硕博贯穿研究生)。
2.同一项目不反复赞助,已取得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赞助的,不再申请本项目赞助。
3. 一切项目须在立项当年完成项目方案,各项目完毕后凭发票按学校财务处请求完成经费报销。未报销完成的经费,学校将依据规则统一收回,不再补发。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布置
1. 资料提交
(1)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对应项目申请表(附件2、3)及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
(2) 若申请学术会议项目,还须提交学术会议约请函(约请函若为英语外其他语种,须提交约请函的翻译件)、收录论文全文、成果单、言语成果复印件(若为国际会议);
(3) 若申请短期交流访学项目/国内一流大学短期研学项目,须提交国(境)外高校短期交流访学约请函(约请函若为英语外其他语种,须提交约请函的翻译件)、成果单、国(境)内外导师简介、言语成果复印件(若为国/境外访学)。
2. 申请程序
申请人将资料交至各培育单位,由各培育单位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引荐意见统一报研究生院培育办公室。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肯定赞助项目名单。
3. 时间布置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5日,将纸质资料报送研究生院培育办公室(腾骧楼121室)。
四、其他
依据学校相关请求,取得出国(境)赞助资历的博士生须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在出国前办理好出国批件。逾期未成行者,视为放弃本次赞助资历。
请留意当地疫情状况,慎重前往。
联络人:申教师 联络电话:028-8709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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