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则,学校现展开2021年博士、硕士研讨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讨生导师遴选
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讨生指导教员遴选方法(修订)》(师大研〔2019〕6号)及学院补充规则停止遴选;教育博士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讨生指导教员遴选及招生资历审核施行方法》(师大研〔2019〕4号)停止遴选。
二、硕士研讨生导师遴选
1.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讨生指导教员任职资历遴选与招生资历审核施行方法》(校研字〔2015〕14号)和《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指导教员任职资历遴选与招生资历审核施行方法》(校研字〔2015〕16号)相关文件及学院补充规则停止硕导遴选。
2.各学院应依据各学科、专业的研讨生范围及现有导师状况,统筹思索导师队伍建立。
3.内聘副教授参与导师遴选,应有不少于1年的高校教学阅历。
4.凡生师比(在校学术学位学历硕士生“2019、2020、2021级”与校内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比例)小于等于3的学科(专业),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导师遴选补充条件停止学术型硕导引荐。
5.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包括已与学校签定结合培育研讨生协议的高校引荐的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须从专业学位研讨生专业理论基地(已在研讨生院备案)引荐,生师比不得超越1:1.
三、资料提交
(一) 博导申请申请人资料(纸质版1份、电子PDF,请按以下次第停止装订,需添加白色封皮)
1.《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员审批表》(首页可作封皮)
2. 目录
3. 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专业技术任职资历证书复印件;
5. 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
6. 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
7. 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
8. 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注:以上资料的原件由学院担任审验,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二) 硕导申请申请人资料
《申请研讨生指导教员审批表》(按申请类型选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按次第附上以下资料:
1. 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 专业技术任职资历证书复印件;
3. 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延期项目一概视为非在研项目);
4. 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
5. 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
6. 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注:以上资料的原件由学院担任审验,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研讨生指导教员审批表中的近3年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至今。
(三)学院资料
11月15日前,学院向研讨生院提交以下资料,且提交前,申请博士、硕士研讨生导师人员状况汇总表应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
(1)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讨生导师遴选的会议记载;
(2)《2021年申请博士研讨生指导教员人员状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并提交申请博士生导师人员的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1份(申请人请在纸质资料审核后,再制造和提交电子版资料)。每位申请人的资料由研讨生院布置3位校外同行专家停止通讯评审,评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当。
(3)《2021年申请硕士研讨生指导教员人员状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及申请硕士生导师人员的资料。
四、其他
1. 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级别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2. 请严厉导师队伍遴选质量。凡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各学院不得向研讨生院报送,否则全院资料全部退回。
3. 硕导遴选中关于教育厅科研成果奖励是指:河南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担任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厅社政处担任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指导小组担任评审的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3. 联络人:
研讨生院学位办 马亚强、史晓晓,0373-332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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