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平安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710号)请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属各类实验室平安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义务人的实验室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小组,制定排查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将义务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穿到各个环节,做到平安情况心中有数、整改请求明白明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备措施落实奏效,实在消弭风险和隐患,营造平安调和的校园环境。
2、各单位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讨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平安隐患,停止“全过程、全要素、全掩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严厉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破绽,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要明白整改义务人、整改请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状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构成平安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3、各单位要积极宣讲实验室平安常识;要树立实验室平安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需停止平安技艺和操作标准培训;要树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标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校属各二级单位、实验室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请求,分离上半年部署的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状况,构成本单位平安隐患排查整改状况总结报告,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和院长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立管理(平安)科。
联络人:郑教师;联络电话:0377-63525057;工作邮箱:sysgl123@163.com;地址:中区办公楼N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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