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大学研讨生管理规则》(校发〔2017〕244号)、《河南大学研讨生学籍管理规则》(校发〔2017〕245号)、《河南大学研讨生教务管理规则》(校发〔2017〕257号)和《河南大学研讨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别离施行方法》(校发〔2018〕207号)文件精神,现将 2021 年下半年研讨生单独申请毕业资历审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在学校规则的学习年限内,到达毕业条件,但尚未满足学位申请条件或未到达授予学位规范,主动提出单独毕业申请的研讨生。
二、义务分工
毕业资历审核由培育单位检查、研讨生院复核。毕业资历检查工作由培育单位主管指导担任,由培育单位科研与研讨生工作办公室详细施行。毕业资历复核工作由研讨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担任,学位办、培育办配合施行。
三、进度布置
(一)各培育单位毕业资历检查于2021年11月18日前完成。
(二)研讨生院复核于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审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审定。依照《河南大学研讨生管理规则》(校发〔2017〕244号)停止审核审定。思想品德审定不合格及尚未解除处分的研讨生,毕业资历审核不得经过。
(二)学业完成状况。根据《河南大学研讨生教务管理规则》(校发〔2017〕257号)和《河南大学研讨生培育计划》,培育单位对单独申请毕业研讨生的课程学分、各科考试成果、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理论与创新学分等停止逐项审核,确保到达培育计划请求。
(三)毕业论文完成状况。参照《河南大学研讨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别离施行方法》(校发〔2018〕207号)、《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工作条例》(校发〔2021〕250号)检查毕业论文。到达相关请求者,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培育单位集中提交研讨生院学位办停止。
五、工作程序
(一)研讨生申请
满足毕业条件的研讨生应在培育单位规则的时间内,向培育单位提交单独毕业申请,并在河南大学研讨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填报《河南大学研讨生毕业注销表》。
(二)培育单位检查
培育单位依据规则对研讨生提交的资料停止严厉检查,契合毕业资历的,检查经过。
培育单位对单独申请毕业资历的研讨生资料检查无误,按《河南大学研讨生毕业资历检查结果一览表》(附件1)汇总名单,填写申请毕业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11月18日前将毕业论文及相关表格word版、由主管指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汇总名单(附件1)发送至邮箱xwgl@vip.henu.edu.cn。
各培育单位在完成毕业资历检查的同时,需对研讨生毕业环节的业务档案停止整理归档。
(三)研讨生院复核
研讨生院对培育单位检查经过的毕业生名单及资历检查结果停止复核,由教育管理办公室将复核经过的毕业研讨生名单提交学校审议,经学校审议经过后,最终肯定毕业名单,制发毕业证并停止学历电子注册。
六、工作请求
(一)毕业资历检查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高的工作,关系到广阔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名誉,各培育单位要高度注重,增强指导,义务到人。
(二)严把出口关,做到手续到位,材料齐全,不得随意降低请求,秉公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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