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施行细则》(冀医学位[2017]14号)、《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则》(冀医学位[2015]10号)和《关于博士学位申请年限的补充通知》请求,已发表(见刊)契合请求论文的已毕业未授学位的统招博士,请将申请学位的学术业绩、文章的收录检索报告、《河北医科大学统招博士研讨生学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等资料的纸质版提交至研讨生学院(行政楼213);同时,将以上资料及学位论文的电子版PDF和Word两种格式的文件(其中SCI文章的WORD文件应为PDF文件转化而来;电子版学位论文和SCI文章的Word文件均应提早去除作者、通讯作者和单位等个人信息),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20499660@qq.com。请学位申请者留意,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须依照通知请求尽数提交,缺一不可。
该工作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8时-3日17时,逾期将不再承受学位申请。
咨询电话:8626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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