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则,分离我校实践状况,现就我校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凡契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可以实行相应职责的我校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与申报评审。非正式编制人员(含人事代理、享用正式工待遇和劳动合同制教员,以及签署聘用合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校任教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和本校正式在编人员同等的参评权益,申报评审条件对比在编人员政策执行。
按国度有关规则,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内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经过只获得相应资历,不予聘用。
二、申报评审范围
依据上级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保存以下7个专业技术系列:高校教员、实验、图书材料、档案、会计(审计)、出版、工程系列。
各系列职称申报范围及岗位详细如下:
1.高校教员系列:契合申报条件的专职教员。在我校从事教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入人员,可由原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报)高校教员系列职称。
2.实验系列:各教学单位、教育技术效劳中心实验技术岗位人员。
3.图书系列:图书馆专技岗位人员,以及经学校批准设立材料室的教学学院专职材料员。
4.档案系列:档案馆、组织人事部门、教学学院教学秘书等档案专业岗位人员。
5.会计(审计)系列: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后勤产业集团专职会计、审计人员。其中,初级和中级实行“以考代评”。
6.出版系列:学报专职编辑人员。其中,中级实行“以考代评”。
7.工程系列:工程设计与施工岗位人员(参与建筑工程系列评审)、网络管理部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实行“以考代评”)。
以上3-7等5个系类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请关注湖北省人社厅官网通知,申报中初级人员请关注黄冈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学校不再另发通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参照湖北省职改办2013年以来出台的关于高校教员、实验系列、出版、档案、图书材料等23个专业的申报条件执行。其他条件按本通知请求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1.考核等次条件。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18、2019、2020年的年度考核必需到达合格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2.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人员必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怀保护学生,遵纪违法,积极承当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和效劳工作。对在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教学纪律、学术道德标准等方面呈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3.程度才能测试。依据省职改办请求,高校教员系列需停止程度测试,本次教员系列程度才能测试以每学期教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果为根据,计算近 2 个学年一切教员的均匀成果,申报人排名在所在教学学院后10%的,本年度不允许申报评审。其他系列程度才能测试按有关通知请求停止。
4.程度才能测试成果有效期。程度才能测试成果作为参与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教员系列程度测试成果当年度有效,其他系列按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执行。
5.关于破格提升。坚持破格从严审核。未到达文件规则的学历资历条件,确有不学无术、突出才能、特殊成果、显著成果者,经自己申请、校学术委员会引荐、学校同意后,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助教、讲师及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任职资历均不实行破格申报。
6.关于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必需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提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能够兼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提升根据(特殊状况:所从事详细专业分歧或具有相关性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提升根据)。高校教员系列申报双师型的,应先获得主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7.关于博士毕业生申报评审问题。博士毕业生申报副高职称评审,属正常申报的,业绩成果必需为任中级职称以来,否则,按破格申报。非在职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报职称评审时,读博时间不计入专业任职年限。读博前已有职称的,读博期间业绩成果可计入任已有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
8.关于高校教员申报条件。高校教员系列高级职务实行分类申报,依照教员工作的岗位为根据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效劳与推行型4品种型。根据所在岗位,由个人自愿选择一种申报类型。申报教员系列除参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的规则外,还须同时契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科研考核分数为零的,本年度不允许申报提升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效劳与推行型的教授、副教授,到校工作以来应有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挂职或理论锻炼阅历(申报教授的挂职或理论锻炼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副教授的不少于3个月),或掌管完成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拜托的横向项目,或有在实习基地指导学生1个月以上阅历。
(3)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期间应取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类奖励或指导学生取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4)在项目或奖励申报方面,除参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的规则外,还应满足以下根本条件(任职期间因年龄和职称缘由不契合申报条件者,此条不作请求):
①凡申报教授职称人员,任现职期间应有以担任人身份申报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度级项目或奖励的阅历;
②凡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任现职期间应有以担任人身份申报与从事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奖励的阅历;
③凡申报讲师职称人员,任现职期间应有以排序前三名的身份申报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级及以上项目或奖励的阅历。
(5)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以来,准绳上应承当党建、学科、专业建立等校内工作及公益性工作,请求有1 年以上(含1年)的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或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辅导员)或教学科研管理或指导青年教员(含研讨生)阅历。
9.申报实验、图书材料、出版、档案、会计、审计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除满足上级主管部门规则的条件外,项目或奖励的申报请求准绳上对比教员系列同职级人员条件执行。
10.关于各类特殊人才的申报评审。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依照相关规则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经考核合格出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参与副高级职称评审,其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根据。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永世外国人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寓居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则申报职称。
11.思想政管理论课教员、教员教育类课程教员申报本系列职称的,在参照鄂职改办〔2013〕119号有关请求的根底上,到达同级同类职称参评人员科研程度2/3的,视为与其他参评人员科研业绩相同。思想政管理论课教员在中央和中央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由科技处认定。
12.学校集中评审时,思想政管理论课教员、教员教育类课程教员和辅导员均指标单列,单独评审。
13.关于教学质量评价,按《黄冈师范学院教员职称评审教学评价指导意见(2020年试行)》(附件2、3)执行。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在我校工作时间短于任现职时间的,教学工作量可依照在我校实践工作时间核定,也可由原单位提供教学相关证明。
2.近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够的,任现职年限超越五年的,可按任现职以来的年均工作量计算。
3.教学工作量按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讨生培育教学方案的实授学时计算(含本科指导论文、实习理论等归入教学方案的教学环节)
4.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全脱产学习、挂职锻炼的专职教员,脱产时间缺乏1年的,按实践状况减免教学工作量,脱产时间1年及以上的,最多按1年减免教学工作量。
5.教员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理论、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详细方法由教务处另行制定。
(三)业绩资料截止时间请求
申报人员的资历年限及有效参评业绩资料(包括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学科(专业)评议组召开评审会议前的第10天。
(四)其他条件
凡三年内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本次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
1.师德失范或工作严重渎职,形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根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故弄玄虚,抄袭别人成果的;
4.遭到刑事处分、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
其他情形依照《黄冈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评审工作管理方法》(校人〔2017〕17号)执行,以学校职改办解释为准。
四、申报职数
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总体请求,岗位职数依照省人社厅核定的我校空缺岗位数来肯定,详细投放指标数由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议。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请求
(一)申报程序。职称申报工作依照以下程序停止:
1.申报(包括转评)人员到所在教学学院停止申报注销,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报名表》;辅导员在学工部申报。
2.各教学学院将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简历、研讨成果、教学业绩、育人实绩、社会效劳成果等资料初审,依据相应评审条件签署能否同意引荐评审的意见,并停止普遍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经教学学院审核经过后,将申报资料和公示结果报至人事处。
4.人事处组织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资料停止复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5.人事处将一切参评人员资料在校内停止公展开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承受广阔教职员工监视。
(二)申报请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留意以下事项:
1.关于科研代表作制度。科研成果及项目(含教研成果及项目)实行代表作申报制度。申报人择优选取能代表自己科研程度的成果(含项目)用于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成果(含论文、专著、教材、作品等)数量,均不应超越申报条件文件规则数量的1.5倍,超越视为无效。
2.关于诚信承诺制度。本次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停止,申报人员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照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引荐综合资料一览表》,提交代表作原作1部(篇、件)、综合支撑资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科研论文需提供知网或万方等数据库收录状况打印件,三大索引论文需提供收录状况原件。没有收录证明的,需提供原件备查。
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认定制度。凡契合初定专业技术中、初级条件的新进高校毕业生,须试用期考核合格,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已认定初级职务的,不得再认定中级职称。
4.关于不合格者停报制。契合职评文件规则的各项条件方可申报。若不具备参评资历,仍经过了申报资历审核、参与了学科(专业)评议组评审的人员,一经查实,申报人停报下一年度职称评审,所在单位停评下一年度职称评审,同时严厉追查相关人员义务。
六、其他事项
1.校内评审时间初步布置在12月中旬停止,如有变化,详细时间和请求另行通知。
2.为做好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便于及时沟通讯息,校职改办树立申报人员QQ群(群号:528347718),有关表格和文件将上传到群共享文件中。
3.高校教员、实验系列申报人参评业绩资料的截止时间为学科(专业)组评审之前的10日,其他系列依照相关通知请求停止。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5.申报正高级实验师的,按《关于印发<湖北省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历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118号)执行。
6.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初步布置见《黄冈师范学院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布置表》(附件1)。
7.以上申报资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评审表》外,相关资料请于11月16日上交各教学学院职称工作指导小组停止初审,初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以教学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职改办。
8.职称评审工作中,呈现特殊状况的问题,由职改办提交学校研讨决议。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络,联络人:储教师、钱教师;联络电话8621651 8835909
附件:
1.黄冈师范学院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布置表
2.黄冈师范学院教员职称评审教学评价指导意见(2020年试行)
3.黄冈师范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教学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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