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代序,弦歌赓续。河北师范大学行将迎来120周年华诞。为了进一步梳理和充实校史资源,全面反映学校的光芒进程,生动展现办学成就和开展成果,促进学术传承,彰显学校文化底蕴,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立。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历届校友及一切关怀支持河北师大的社会各界人士,发起征集校史相关实物、图片、文献等各类材料的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文献、实物类
1.国度指导人、上级指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出色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札(包括明信片、贺卡)、讲稿、指示等;
2.学校各个时期党政主要担任同志、知名教授任命书、聘任书、论著、信函、手稿等重要文档材料,在校期间运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3.早期学校各院、系、部、处指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资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
4.学校各时期严重事情、活动中构成的材料、实物,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情、活动、人物的特征材料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
5.触及学校历史变化的各时期校牌、碑刻(含拓片)、印章、校旗、校徽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留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留念册(封)、徽标、证章等;
6.学校制造的具有历史价值、时期特征或代表意义的招生简章、校历、课程表、备课本、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7.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与国内外严重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竞赛等)中构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留念品等;
8.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的惩处文件、证书、奖杯(牌)、锦旗等;学校师生员工参与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获省部(厅)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
9.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留念品,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留念意义和史料保管价值的画册、礼品等;
10.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学报、校报等各类报刊、印刷品及其他可以反映学校历史的实物、文献,反映校园生活的有代表性的各类内部自办刊物等;
11.校友个人持有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借书证、团员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及录取通知书、记分册、校内运用的票证、凭证等;
12.历届同窗录,各院系及班级毕业留念册、留念品,校友通讯录等;
13.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管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14.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资料(包括报刊、书籍、照片、实物等);
15.其他具有保管展出价值的实物和文献材料。
(二)照片、音像类
1.国度指导人、上级指导及国内外友人、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访问、参观或讲演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2.我校各个时期党政担任同志(含正、副职)的照片(注销照、工作照、生活照等);
3.反映学校严重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4.反映学校历史变化、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照片、录像等;
5.反映学校严重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留念意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6.反映历次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各类教职工和学生社团组织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7.反映各时期教学、科研、实习、理论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8.各院系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
9.校友与上级指导、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合影照片及录音带、录像带;
10.教职员工和校友列席国际、国内或在我校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竞赛等)的照片(包括合影)、音像资料;
11.校外媒体对我校报道的各种媒体材料(纸媒原件、复制件和音视频录音、录像光盘及其他载体);
12.其它可以反映学校开展历史的有价值的图片和音像材料。
(三)文章、口述类
1.回想性文章。能够讲述本身参与、见证我校各历史时期的严重活动、历史事情的阅历、感悟,也能够讲述校史人物故事以及本人在学校学习、工作、生活中印象深入的凡人小事。
2.口述音视频。年岁较大的老指导、老教员、老校友可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讲述本人亲身阅历的学校往事和本人与学校、教师、同窗之间的难忘故事。
二、方式
(一)承受捐赠。对自愿捐赠契合校史材料珍藏范围的实物、材料,除办理相应的交接注销手续外,视不同状况,分别采用颁发《捐赠证书》或《珍藏证书》、赠送复制件、展出时署名、通报惩处等不同方式给予惩处和感激。
(二)代管与复制。对宝贵的材料、实物,博物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署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复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三)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捐赠阐明
一切提供的实物、图片材料需附扼要的文字阐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
四、工作程序
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担任对校史文物及校史材料征集信息停止汇总反应。校史实物捐赠者、校史材料提供者以及校史文物转让者可首先经过电子邮件、电话、约谈等方式与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获得联络。
捐赠人能够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捐赠手续:
1.直接到学校博物馆移交;
2.扫描或翻拍后(纸质文档和照片)发送电子邮件;
3.联络工作人员上门搜集整理、办理捐赠移交手续。
五、权好处理
凡所赠校史文献材料、实物等,一经接纳,其一切权归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一切。博物馆树立特地的捐赠目录,并在博物馆网页上予以发布。
六、联络方式
本建议长期有效,您可随时联络我们:
1.办公地点:博物馆办公室(105房间)
2.联络人:崔昊中 李勍
3.邮箱:bowu@hebtu.edu.cn
4.电话:0311-80786352
5.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邮编:050024
衷心希望广阔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及家眷、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工作,积极捐赠校史材料和实物。同时请互相转告或向我们提供各种线索。
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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