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质量,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自治区级及校级)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9年获学校和自治区立项资助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到期且未结题者。研究生科研创新结题验收项目10项(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由研究生处组织,结题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须PPT汇报,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点、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三)结题报送材料及要求
1.自治区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1)《自治区研究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制版一式1份;
(2)《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制版一式5份;
(3)《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及纸制版一式1份;
(4)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
2.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1)《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5)电子版及纸制版一式5份;
(2)《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及纸制版一式1份;
(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
(四)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和学位论文、设计等,均应标注“自治区或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请提前提交延期申请表(见校级附件7、自治级附件8),延期时间为半年,指导老师、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往年已延期项目请务必按时参加,不得申请再次延期。
结题材料于12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研究生处培养科,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对象
2020-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9)。
2.中期检查形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0),导师签字后上报。
学院组织专家组检查,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后,按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评价表》(见附件11)对项目进行评价。
学院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于12月17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行政楼225室)。
请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准备。
联系人:陈珺、孙婷 联系电话:0997-4681912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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