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研讨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研讨生依据《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整理学位论文格式,提供用于查重和盲审送审的论文,盲审论文需做信息藏匿处置。
(一)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查重)
研讨生的学位论文应停止学术不端检测(即查重),采取初检、复检两个步骤。文字复制比采用“去除自己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项值,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1、初检文字复制比<20%的为合格,直接停止论文评阅(盲审)。
2、初检文字复制比≥20%的,由一级学位点组织3名及以上本专业、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导师不得参与),依据学院提供的细致检测报告单停止人工审定,给出以下一种处置决议:
(1)认定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直接停止论文评阅(盲审)。
(2)认定学位论文查重结果不合格,依据文字复制比范围分类处置:
●20%≤文字复制比<30%的,应在规则时间内由导师担任催促修正后,申请复检。复检“文字复制比”<2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历,研讨生需对学位论文停止不少于半年的修正后,重新申请查重。复检申请在当批次学位申请中只能提交1次。
●30%≤文字复制比<50%的,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历,研讨生需对学位论文停止不少于半年的修正后,重新申请查重。
●文字复制比≥50%的,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历,研讨生需对学位论文停止不少于一年的修正后,重新申请查重。
3、专家组做出的处置决议应以书面报告报研讨生处备案。专家组成员不得将细致检测报告单内容转交或泄露给其别人。
4、因提交查重的学位论文版本错误而形成的任何查重处置结果,由研讨生自己承当。
5、学院不得向研讨生提供除“简约报告单”之外的各类查重检测报告单。
(二)论文评阅(盲审)
1、申请认定涉密论文的学生应向学院提出认定申请,无此步骤均认定非涉密。一切涉密的学位论文均需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或其拜托的专家小组认定,并出具专家认定意见,报研讨生处备案。
2、研讨生处组织各学院展开学位论文送审和评阅意见反应工作,失密论文的送审评阅由相应学科牵头学院,担任送审和反应评阅结果。依据《江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施行细则》(江校研〔2017〕8号)文件规则,论文评阅未经过者,取消本批次学位申请资历。
二、辩论资历检查
学院依据《江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施行细则》和《人才培育计划》,认真检查本批次拟毕业及申请学位研讨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个人培育方案完成状况、必修环节请求、学术成果,以及培育计划规则的其他毕业与学位申请条件能否满足。辩论资历检查经过者,方可申请参与毕业论文辩论。
三、论文辩论
(一)辩论申请
辩论资历检查经过者向学院提出辩论申请,审核经过后停止辩论。
(二)辩论前期
学院准绳上按一级学科/专业范畴成立辩论委员会。辩论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2人为校外专家,专业学位须至少有1名行业专家,临床医学专硕辩论委员会主要由临床专家组成,其中应有1名根底医学相关专家,校外专家应为非研讨生所在基地的临床专家。学院应提早将辩论布置表报研讨生处备案公示,将论文送辩论委员审阅。
(三)辩论阶段
辩论须公开停止,承受公众监视,辩论过程请求有视频或照片等过程电子记载资料。
(四)辩论后论文修正及终稿提交
1、辩论经过者针对辩论意见修正论文,经导师审核经过,提交论文终稿电子版;
2、准备2份终稿论文纸质版(胶装)和2份毕业作品光盘(毕业作品仅艺术硕士提供),交所在学院装入学位档案盒内归档。
3、研讨生应将辩论委员会决议拍照扫描插入到论文终稿内,确保终稿格式严厉契合《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报送的终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应完整分歧,如发现不符或有作假行为的,按《江汉大学学位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置方法》严肃处置。
四、学位评议及审定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阶段
1、各学院在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前,应依照《研讨生学位档案盒内归档资料清单》检查学生资料及签名能否齐全,将审核经过的研讨生报学位分会讨论引荐学位授予。
2、各学院学位分会召开会议对经过论文辩论的学位申请人资料停止审议,经过能否倡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引荐授予学位的研讨生名单报校学位办。逾期未交者,将不予受理。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阶段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能否授予学位停止表决。
五、工作请求
1、请各学院按请求提早组织各环节工作,按时上报各项资料,各环节详细工作内容详见附件《研讨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学院须按学校归档请求,将审核无误的研讨生学位档案盒交研讨生处,报校档案馆存档。
联络人:王大鹏 电话:84733251
附件:研讨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附件:
时间 | 主要工作 | 详细内容及资料 | 义务人 |
2月25日前 | 学位论文 送学科审阅 | 将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学科审阅书》(附件1)交导师审核。审核后,将论文和《学科审阅书》报送学院秘书 | 研讨生 |
3月20日前 | 学院秘书按学科将论文和《学科审阅书》送学科担任人审阅并将审阅后的《学科审阅书》装入学位档案盒存档 | 学院 | |
学位论文学科审阅经过者进入后续环节 | |||
3月20日 | 提交论文 | 1、依据《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附件2)请求整理学位论文格式 2、准备查重版论文,无需信息藏匿处置 3、准备盲审版论文,依照《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提交格式请求》(附件3)做信息藏匿处置 4、将查重版论文和盲审版论文同时上传系统 | 研讨生 |
3月21日前 | 完成涉密论文申请审核及论文送审审核 | 1、申请认定涉密论文的学生填写《江汉大学研讨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4)报学院审批,无此步骤均认定非涉密 2、学院秘书将《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报研讨生处备案 3、学院秘书在系统上审核确认学生上传的论文能否契合请求 | 研讨生、 学院 |
3月22日 | 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查重) | 1、文字复制比<20%的,直接停止论文评阅(盲审) 2、文字复制比≥20%的,一级学位点组织专家人工审定,给出以下一种处置决议: (1)认定不存在学术不端,直接停止论文评阅(盲审) (2)认定查重结果不合格,按“文字复制比”范围分类处置: ●20%≤文字复制比<30%的,在规则时间内由导师担任催促修正后,申请复检。复检“文字复制比”<2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历,研讨生需对学位论文停止不少于半年的修正后,重新申请查重。复检申请在当批次学位申请中只能提交1次。 ●30%≤文字复制比<50%的,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历,研讨生需对学位论文停止不少于半年的修正后,重新申请查重。 ●文字复制比≥50%的,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历,研讨生需对学位论文停止不少于一年的修正后,重新申请查重。 | 研讨生、学院、一级学位点 |
盲审结果需约45天才干反应 | 论文评阅 (盲审) | 1、研讨生处组织各学院展开学位论文送审和评阅意见反应工作 2、失密论文的送审评阅由相应学科牵头学院,担任送审和反应评阅结果 3、论文评阅未经过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历,半年后重新申请 4、学生将《学位论文(盲审)学术评议书》双面打印交学院存档 | 研讨生、 学院、 研讨生处 |
论文评阅(盲审)经过的进入后续环节 | |||
约4月下旬 | 毕业辩论 资历检查 | 1、在系统上注销学术成果,注销后请导师、学院审核 2、在系统上申请辩论资历检查,导师审核经过后,双面打印《毕业(学位)论文辩论资历检查表》(附件5)报学院汇总检查 | 研讨生 |
约4月下旬 | 检查研讨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个人培育方案完成状况、必修环节请求、学术成果、以及培育计划规则的其他毕业与学位申请条件等方面能否契合请求 | 学院 | |
约4月下旬 | 1、学院秘书在系统上完成辩论资历检查线上审核,将《学位论文辩论资历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6)报研讨生处 2、学院秘书到研讨生处领取《硕士学位申请书》,发给学生填写(填写样例见附件7) | 学院 | |
辩论资历检查经过的进入后续环节 | |||
5月20日前 | 完成论文辩论 | 在系统上提出辩论申请,按学院请求在辩论前将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申请书》交学院秘书,用于在辩论会上运用 | 研讨生 |
1、学院秘书应在辩论会召开的7天前在系统上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学生辩论申请审核 (2)注销辩论委员会信息 (3)完成辩论学生分组 (4)打印《辩论布置表》(附件8),报研讨生处备案公示 2、学院秘书应在辩论会召开的3天前完成以下工作: (1)将论文送辩论委员提早审阅 (2)在系统下载并打印《研讨生学位论文辩论评审表决票》(附件9),辩论时交辩论委员填写 3、辩论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在辩论者《硕士学位申请书》上填写辩论记载和辩论决议 (2)拍照录像,留存辩论过程记载资料 | 学院 | ||
论文辩论经过者进入后续环节 | |||
5月23日前 | 完成论文修正及终稿提交 | 1、针对辩论意见修正论文 2、将《硕士学位申请书》中第8页“学位论文辩论委员会决议”页面拍照或扫描,插入到论文终稿内 3、整理论文格式,确保终稿格式严厉契合《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4、在研讨生系统上传论文电子版终稿 5、提交2份纸质版终稿论文(胶装)和2份毕业作品光盘(毕业作品仅艺术硕士提供),交学院存入研讨生学位档案盒 | 研讨生 |
完成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 在系统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并确认提交,双面打印《研讨生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0),签字后交学院存入研讨生学位档案盒 | ||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前7天内 | 完成学位申请资料审核 | 学院秘书依据《硕士研讨生学位档案盒内归档资料清单》(附件11)检查学位档案盒内资料及签名能否齐全 | 学院 |
学位档案盒内资料及签名齐全者进入后续环节,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引荐名单 | |||
5月30日前 | 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引荐 |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审议学位申请人资料(2)做出倡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2、学院秘书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委员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中分委会决议 (2)填报《引荐授予研讨生学位人员名单》(附件12) (3)对倡议授予学位的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 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6月2日前 | 学院秘书将《引荐授予研讨生学位人员名单》报研讨生处,逾期未交者,不予受理 | 学院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引荐授予学位者进入后续环节 | |||
6月2日 | 报分管校长 | 学位办整理引荐授予学位名单状况并报分管校指导 | 研讨生处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授予硕士学位停止表决 | |||
6月30日前 | 完成研讨生学位档案归档 | 学院依据《研讨生学位档案盒内归档资料清单》将审核无误的研讨生学位档案盒交研讨生处,报校档案馆存档 | 学院 |
留意事项:
1、申请延期毕业的研讨生应填写《江汉大学研讨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3),报学院审批。学院于6月2日前将此表交至研讨生处。
2、研讨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触及研讨生管理系统的操作阐明详见:https://gs.jhun.edu.cn/fa/fd/c6150a129789/page.htm。
附件1:江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科审阅书
附件2: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附件3: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提交格式请求
附件4:江汉大学研讨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
附件5:江汉大学研讨生毕业(学位)论文辩论资历检查表(系统内生成)
附件6: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辩论资历检查结果汇总表(系统内生成)
附件7:《硕士学位申请书》填写样例
附件8:江汉大学XXX学院研讨生论文辩论布置表(系统内生成)
附件9:江汉大学研讨生学位论文辩论表决票(系统内生成)
附件10:研讨生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核对确认表(系统内生成)
附件11:硕士研讨生学位档案盒内归档资料清单
附件12:引荐授予研讨生学位人员名单(系统内生成)
附件13:江汉大学研讨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14:硕士研讨生学位档案资料归档状况注销表
附件15:江汉大学学位授予施行细则(江校研[2017] 8号)
江汉大学关于2022年研讨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布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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