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单位:
依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展开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的肉体,现我校将展开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对象与范围
面向教育专业学位高校教员(不承受学生为第一作者)征集教育专业学位的一切专业范畴的文字教学案例。
二、内容请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依据近3年国内教育开展的理想和热点问题采编。
(二)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规范》(附件1)为根据,提交严密分离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求的教学案例。
(三)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
(四)完好的案例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运用阐明书,以保证案例的教学用处。案例构造和格式请求(见附件2)
三、工作布置
(一)2021年11月4日-2021年1月6日各二级培育单位面向全体教育教育专业学位教员征集教学案例。
(二)2022年1月7日前各二级培育单位将征集的每个案例按“教员姓名+案例称号”格式命名,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一切案例和汇总表以word文档方式提交至huanglh@swu.edu.cn邮箱。
(三)2022年1月14日前学校完成提交案例初审工作,向教指委引荐10篇教学案例并通知入选案例作者。
(四)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4日取得引荐的教学案例,经过各培育院校初审并取得引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cdgdc.edu.cn)。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受权书》(附件4)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教员会员的投稿教员应提早在案例中心完成注册成为会员)
四、评审工作
评审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包括资历检查和专家评议两个阶段。资历检查主要检查教学案例等资料的真实性、完好性及认识形态、格式格式等问题。专家评议包括系统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环节。
五、案例收录
经过评审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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