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方法》(东北财大校发〔2019〕99号)与《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细则》的相关规则,现组织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工作,详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请求
1.申报成果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获得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含指示、采用和刊发),其时限以成果获得时间为准;
2.同一项研讨成果契合多种奖励条件的,请在科研创新效劳平台选择一品种别参与认定,不得以不同类别反复认定;
3.过往年度获得但从未参与过认定的成果,经自己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做出状况阐明,可参与本次认定;
4.此次认定的决策咨询成果的奖励将于2022年12月统一发放。
二、科研创新效劳系统填报
申报成果须提早在科研创新效劳平台停止成果注销。
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科研创新效劳平台,在“科研成果”模块中新增相应成果,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认真填写界面中全部信息,提交审核,并留意科研处审核结果。
校外登录科研创新平台,需下载学校VPN软件后运转,并翻开阅读器登录学校统一用户中心(http://portal.dufe.edu.cn)-效劳中心-业务系统-科研系统。请留意,登录网页版VPN无法完成校外访问。
在成果填报中,遇到技术性问题,可咨询产学研协作办公室。
三、提交资料
1.纸质版资料及请求
(1)《申报表》一式5份;
(2)成果复印件一式5份;
(3)成果原件1份,供提交资料时现场核实;
(4)无成果原件的请提供状况阐明一式2份,申报人签字,所在学院核实后盖章;
(5)装订请求:请将《申报表》与成果复印件合订成一册,一共5份。
2.电子版资料及请求
(1)《申报表》电子版;
(2)成果PDF电子版;
(3)《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4)电子版紧缩包请以“成果称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如申报多个成果,请按成果分别存储于不同文件夹内;
(5)电子资料请在“科研创新效劳系统-资料搜集”中对应类别处上传。
四、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联络人:王大宇、王俊
联络电话:847103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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