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职工职业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制定要求
1.结合实际制定——各学院、各单位应根据我校教职工培养规划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实际需要,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单位2022年度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2.按照规定执行——各单位计划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再次修改计划内容,请各单位上报前认真把关,不要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同时,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进修培训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教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沈阳理工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附件1)提交给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教职工进修培养需求,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确定并提交培养计划。
三、时间安排
12月15日下午16:00点前,各单位将教职工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2022年在职攻读学位计划”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培养计划当年有效。2021年纳入学历、学位培训计划但未实施的需重新申报。
2.列入年度培养计划的教职工,须在“正式报考阶段”登陆学校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攻读学位流程审批”,在“录取阶段”到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并按规定签订协议,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修。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86162
联系邮箱:24686162@163.com
办公地点:党政办公楼104室
附件:
1.沈阳理工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
2.2022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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