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研讨生培育过程的标准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停止整改,有效促进培育质量的提升,现对博士研讨生资历考核、中期检查及论文预辩论等环节展开督查工作,详细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各学院(培育单位)应实在发挥培育主体义务,尽快组织院级研讨生教育督导组对本学院(单位)的上述环节停止检查、研讨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良倡议。院级督导组专家可依据实践状况自行采取深化现场或检查资料等方式停止严厉督查。
二、详细请求
请依据《北京理工大学研讨生培育环节施行方法》(研函【2020】146号)、《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辩论细则》研字【2017】168号、各学院(培育单位)制定的博士生资历考核文件等相关请求,停止全面督查或重点抽查,构成《研讨生过程管理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签字盖章后交研讨生教学楼31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yzlb@bit.edu.cn。
过程管理是保证研讨生培育质量提升的关键。请各学院(单位)高度注重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按质按时完成,实在促进研讨生培育质量的不时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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